吉林延邊安圖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招聘員額經費管理人員公告
安圖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員額經費管理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安圖縣委辦公室、安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安圖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實行員額經費管理人員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安辦發(fā)【2019】17號)精神,安圖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員額經費管理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安圖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擬計劃公開招聘員額經費管理人員2人。具體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21年安圖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員額經費管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崗位職責
負責機關食堂后勤服務工作;輔助開展機關食堂后勤管理工作;根據工作實際服從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崗位調配。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10月22日至2003年10月22日期間出生)年齡計算時間均以10月22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資格條件為準。
(二)崗位條件
1.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年齡、學歷、專業(yè)、工作經歷、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等其它條件,詳見《2021年安圖縣機關事務服務公開招聘員額經費管理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2.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由安圖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設定,由安圖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4.現役軍人;
5.“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現在編在崗員額人員不得參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
7.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日,上午8:40至11:00,下午1:20至4:00 。
報名地點:安圖縣人社局六樓會議室。
(三)報名要求
報名者(必須本人親自到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規(guī)定的畢業(yè)證、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復印件一式1份,以及《2021年安圖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員額經費管理人員報名表》(附件2,報名表可在安圖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antu.gov.cn/)下載,報名時須同時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要求用A4紙打印,粘貼近期(6個月內)紅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尺寸2.5CM×3.5CM )、電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約295×413,格式JPG)。
留學歸國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依據招聘崗位設置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和復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復核,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其中,專業(yè)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門專業(yè)目錄審核,專業(yè)目錄未涵蓋的專業(yè),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
工作經歷審核要求。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參加工作的經歷,從事本專業(yè)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從事所學專業(yè)工作的經歷。主要審核在工作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憑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工作單位定期發(fā)放工資的憑證,三者有其一即可。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點為2021年10月,即到2021年10月(含10月)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以后脫產學習(如全日制研究生)也不作為工作經歷時間進行累計。
報名疫情防控注意事項:報名者需全程佩戴口罩,服從工作人員安排,保持安全距離,依次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吉祥碼進入報名場所。
1.報名者須在本公告發(fā)布后,如有境外回國參加報名人員未滿隔離35天不得參加。超過35天人員提供核酸檢測報告。
2.報名者須在本公告發(fā)布后,及時登錄“吉事辦小程序”,注冊并完善相關信息獲取個人“吉祥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技術咨詢電話:0431-12342),報名當天出示,顯示非綠色的考生不得進入報名場所。
3.報名者進入報名場所前出示“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14天內有出入境、高風險、中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不得進入報名場所。
4.報名者報名當天在進入報名場所前進行體溫檢測和掃碼,如出現發(fā)熱人員(體溫≥37.3℃)送隔離室,并由專車送縣人民醫(yī)院發(fā)熱門診就診。
5.報名者在返(來)安、往返報名地點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須佩戴好口罩,與他人保持安全距離,全程做好自我防護,確保個人安全。
6.因疫情防控需要有特殊要求的另行通知。
(五)準考證發(fā)放
考生準考證由安圖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發(fā)放,發(fā)放時間為2021年11月4日(上午9:00-11:00),發(fā)放地點:安圖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人事財務科。
(六)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七)有關規(guī)定
1.本次考試只允許每名考生報考1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一律視為無效并取消其報考資格。
2.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五、招聘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1.時間及地點: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通知。
2.考試成績。考試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不得作為擬聘人選。采取現場打分、成績現場公布形式。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并列的,取主考官賦分高者進入體檢。
六、體檢
考試結束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相應體檢人選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該崗位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安圖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不再進行遞補。
九、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按照中共安圖縣委辦公室、安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安圖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實行員額經費管理人員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安辦發(fā)【2019】17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十、紀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考試、證件審核、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公開招聘工作由紀檢部門全程監(jiān)督。同時,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十一、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安圖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antu.gov.cn/)為本次招聘考試的工作網站,有關考試的信息及相關事項,請注意查詢。
此次招聘的有關政策,由招聘用人單位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說明。
咨詢電話:
安圖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0433-5890025
安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433-5896304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安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1:《2021年安圖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員額經費管理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xls
附件2:《2021年安圖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員額經費管理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