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西岑溪市招聘鄉鎮衛生院醫技人員24人公告
岑溪市2021年度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醫技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我市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4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單位和人數
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共24名,招聘單位為我市鄉鎮衛生院、中心衛生院,具體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岑溪市2021年度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醫技人員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立志為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做出貢獻;
(四)符合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五)身體健康;
(六)基本條件:
1.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1日期間出生)。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人員或碩士以上學位人員或特殊崗位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體詳見計劃表;
2.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在讀的普通高校學生;現役軍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罰未到期的人員;依法被辭退公職未滿五年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七)在職在編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如有報考需出具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八)招聘條件有時間限制的,計算截止日期以2021年11月1日為界;
(九)如有戶籍條件限制的,入戶登記時間為2021年11月1日24:00時以前;
(十)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其報名。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考者在報名表上提供的各項信息與提供的證件材料原件必須相符,證件及材料原件必須真實可靠。報考者的證件及材料不真實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本次招聘資格,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
(一)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報名點現場報名。
(二)報名地點
岑溪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廣南路85號,電話:0774—8223121)。
(三)報名時間
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四)報名手續
1.報考人員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等有效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兩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在照片后面寫上姓名);
2.有關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六、面試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試進行。
(一)面試人選確定
通過資格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經資格審核領導小組擇優遴選后,按招聘崗位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開考,不達比例的需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二)領取《面試通知書》
通過資格審核領導小組擇優遴選進入面試的人員,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到指定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聯系電話:0774—8223121、8239397。
(三)面試須知
本次招聘經資格審核領導小組擇優遴選后再進行面試。面試由岑溪市衛生健康局會同岑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1.考生憑《面試通知書》、本人身份證原件直接參加面試。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面試時間、地點。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
4.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面試時達不到1:3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進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試成績達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
5.帶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6.逾期不參加面試的作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七、考核
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面試成績相同時,以學歷高者進入考核程序;如學歷也相同,則以全日制學歷優先;如此情況也相同,則以取得執業資格證等級高者進入考核程序;如執業資格證等級相同,則以先取得執業資格證者進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意識、道德品質修養、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學習工作情況、身體狀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全面、客觀、公正地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結果。
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遞補。考核過程發現有違紀違法問題的,取消其考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的依次遞補。
八、體檢
(一)根據考試、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二)體檢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應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
(三)體檢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和相關文件精神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四)體檢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
對通過面試、考核、體檢合格擇優確定的擬招聘人員實行公示制度。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內張榜公示,同時在岑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岑溪市衛生健康局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管理權限辦理審批和聘用手續。擬招聘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十、人員聘用
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招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服務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公開招聘新進人員按照《關于加快建立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用人新機制的通知》(桂人社發〔2011〕136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文件規定,實行定編定崗不固定人員,按用編人員管理,錄入市機構編制部門實名制管理信息數據庫,用編人員全面實行統一的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新招聘人員與鄉鎮衛生院其他用編人員實行同等福利待遇。
十一、紀律和監督
(一)各部門各單位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文件規定,遵守組織紀律,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按時完成招聘工作。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處理;對違反規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須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招聘工作人員與所有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一律實行回避。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岑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岑溪市衛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