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張家界市桑植縣水利局選調公告
桑植縣2021年水利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局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改善我局工作人員不夠的現狀,充實工作力量,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經縣編制、人社部門同意,報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縣鄉鎮全額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選調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二、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水利局牽頭組織實施,縣編制、人社部門參與指導,縣紀委監委駐縣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三、選調計劃
2021年計劃面向桑植縣鄉鎮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名。具體選調計劃及條件見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本次選調相關事宜可以通過桑植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angzhi.zjj.gov.cn/)查詢。
四、選調條件
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近三年度考核均在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試用期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考辦法
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1年11月4日至11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桑植縣水利局人事股
聯系人及電話:楊勝歸15274439958
(三)報名流程:考生自行下載《桑植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用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手寫,準備兩張同底證件照)→按照報名登記表要求到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審核→持報名表和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工作人員處進行報考資料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初審的工作人員在報名表意見欄簽字確認、收取一張報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報名成功。
(四)報名要求
考生報名時提交的各種證件、資料及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考生提供的資格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考生偽造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時,須當場提供本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調動時資格終審,并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不合格,不得參加筆試;資格終審不合格,不予調動。
(六)領取準考證
領取時間:2021年11月12日
領取地點:桑植縣水利局人事股
六、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本次選調考試采取筆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試卷總分100分,時量120分鐘。
2.時間:2021年11月13日
3.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考試地點為準。考生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職位報名人數與該職位選調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并公告。
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明確放棄體檢、考察資格(以考生放棄資格書面申請為準)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按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考生試卷客觀題部分實際得分排名。
七、體檢和考察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調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縣水利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負責。體檢醫院及標準:體檢在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應當出具體檢結論。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不予聘用。
考察由縣水利局組織實施。考察重點是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選調人員,不予辦理流動調配。報縣人社局審核后,按照考試成績,可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體檢和考察,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八、公示、調動
按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提出擬調人員名單,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angzhi.zjj.gov.cn/)統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調人員,由縣人社局、縣編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調動并查實有據的,不予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因公示出現不合格或放棄流動調配的,不再進行遞補。
九、紀律規定
報考人員在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紀違規。對替考、圍考、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行為,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監督舉報電話
縣紀委監委駐縣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13762171210
十一、本次公開選調相關政策由縣水利局負責解釋。
桑植縣水利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