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徐州豐縣引進高層次人才35人公告
2021年豐縣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建設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全面的高層次人才隊伍,助推“工業立縣、產業強縣”戰略加快實施,擬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3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范圍
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二、引進崗位
具體崗位及要求見《2021年豐縣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簡介表》(附件1)。其中“專業”條件按照《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參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人員進行管理,統一選派到縣直相關部門工作。
三、引進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五)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分別為35周歲及以下(即198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歲及以下(即199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不限戶籍;
(六)國(境)外學歷學位報名人員,須提供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尚未解除紀律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有刑事犯罪、受處分記錄的人員;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豐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有相關規定不宜報名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1.報名網址:http://218.3.233.8:8181/Default(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板塊”)
2.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1年11月8日9:00-11月12日16:00
3.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11月8日9:00-11月13日16:00
4.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和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1年11月8日9:00-11月15日16:00
5.繳費確認時間:2021年11月8日9:00-11月16日16:00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應按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jpg格式,像素≥300×215)。
【特別提醒:考生務必誠信報考,應按引進崗位要求和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報名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縣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引進工作全過程。在引進各個環節,如發現報名人員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的,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根據報名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報名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內,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的,須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筆試報名費用100元,繳費完成即報名成功,未按時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3.網上報名和參加考試須使用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對報名人員作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告知報名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報名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陳述申辯。
4.報名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進行報名確認、上傳照片、繳納筆試費用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報名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考生須密切關注相關通知公告(在原報名網站的“招考公告”欄發布),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打印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豐縣人事考試中心聯系(0516-89215108)。
(四)考試
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1)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范圍,滿分為100分。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以筆試準考證規定的時間為準。
報名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
筆試成績以百分制形式在公告發布網站進行公布。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合格分數線。報名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2.資格復審
從報名人員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不超過引進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并在公告發布網站進行公布。
資格復審時,原則上應本人到場,確因故無法到現場的,可以提供委托書代為資格復審,并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①有效期內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③《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
④縣外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⑤應屆畢業生可暫緩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如因受疫情等政策影響,取得時間按照國家有關統一規定執行),但須提供本人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的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材料復印件需單獨按序裝訂。
參加資格復審的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考生,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通知,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考生在資格復審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資格復審當日向領導小組辦公室陳述申辯。
資格復審合格的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同時收取面試費100元。資格復審時,考生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復審為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從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遞補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要求,在公告發布網站進行公布。
3.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成績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書面告知考生。根據考生人數,若同崗位存在兩個(含)以上面試考場,采用加權值方法核算考生的最終面試成績。
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在原報名網站的“招考公告”欄發布)。
4.總成績計算方法: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加權后的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面試工作結束后,在公告發布網站公布考生總成績。
(五)考察、體檢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和引進計劃,按引進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人員名單(總成績并列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再并列,以筆試卷面高分題得分高者優先,并依此方法類推)。考察體檢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考察采取查閱檔案、查驗證明、實地考察和談話等多種方式進行,應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并對報名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按照檔案管理相關規定,對進入考察范圍人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凡存在有關信息不能認定、調查不清或本人負有相應責任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申請復查的,到指定的醫療機構復查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對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考察、體檢資格出現缺額時,根據綜合成績依次遞補(總成績并列者,同上)。
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前,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及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處理決定的,制作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六)公示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具體組織實施部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辦理聘用手續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人員管理
公示無異議的,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辦理相關手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本人在公示結束后30日內自行負責處理。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及時簽訂合同,嚴格按照合同管理。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薪酬待遇參照全額財撥事業單位人員標準執行,同時享受用人單位工會福利。根據《中共豐縣縣委豐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豐縣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及管理辦法>的通知》(豐委發〔2012〕51號)文件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享受相應生活補貼及住房補貼(碩士研究生每年享受1萬元生活補貼及2萬元住房補貼,博士研究生每年享受2萬元生活補貼及4萬元住房補貼)。
六、引進工作紀律
引進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程序、條件和標準實施。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七、其他事項
此次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的有關通知、公告、公示等需要公開的信息均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板塊”的“招考公告”欄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并保持手機暢通,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同時,應聘人員應對收到的關于招聘的相關電話通知、短信告知進行及時準確應答和回復。凡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由應聘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6-89215108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2021年豐縣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簡介表
序號 | 崗位代碼 | 崗位簡介 | 引進
人數 |
專業要求 | 備注 |
1 | 01 | 綜合管理 | 10 | 不限 | 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獲得相應學位 |
2 | 02 | 融媒體技術 | 4 | 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漢語言文字學,新聞學,新聞與傳播,新聞傳播學,傳播學,廣播電視藝術學,廣播電視 | |
3 | 03 | 經濟管理 | 10 | 經濟類,財務財會類,統計類 | |
4 | 04 | 企業管理 | 2 | 化學工程類,材料工程類,機電控制類,機械工程類 | |
5 | 05 | 數據運維 | 2 | 計算機類 | |
6 | 06 | 工程管理 | 5 | 城建規劃類,建筑工程類 | |
7 | 07 | 法務工作 | 2 | 法律類 |
豐縣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