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湖濱新區曉店街道辦事處工程技術人員招聘2人公告
湖濱新區曉店街道辦事處工程技術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宿遷市創元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受湖濱新區曉店街道辦事處委托,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工程技術人員(勞務派遣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工程技術人員2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兩年以上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經驗;
(五)本科及以上學歷,建筑工程類專業。35周歲以下,取得研究生學歷學位或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工作經歷認定,以合法有效的勞動(聘用)合同為準。 “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2021年10月20日。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聘用審批后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
8.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方式,資格審查同步進行。
1.報名時間: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1月2日(工作日期間報名,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周六可報名,周日休息)。
2.報名地點、聯系電話:宿遷市洪澤湖路601號宿遷供銷合作社商辦樓B座401室(宿遷市電信局斜對面,郵儲銀行所在辦公樓)。聯系人:陳經理,電話:0527-84390316 。
3.報名方式:持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信網查詢證明、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退伍軍人需持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及本人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證書或材料(原件、復印件)。照片及各類材料復印件不退。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的戶籍、年齡、學歷和報考證件等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進入筆試。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規違紀、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考生在招聘期間須保持報名時所提供通訊全天候暢通,如因考生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或考生通訊不暢未接收到相關考試信息而影響招聘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資格審查結果通過電話告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后續等待電話通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專業知識測試。
筆試成績公布方式:宿遷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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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開招聘中各環節的考試(含筆試、面試),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60%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保留2位小數點。對筆試合格人員,按招聘計劃數1:3比例進入面試環節。若筆試合格人員未達到招聘計劃數1:3比例,按實際人數組織面試。
(三)面試
進入面試電話通知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行為舉止、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面試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高于60分合格線,方能進入體檢環節。總成績計算: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信息為準,若面試時間、面試地點有調整的,以電話通知為準。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報到參加面試。在規定報到時間后30分鐘內仍未到達等候室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不得再進入面試考場。
(四)錄用
根據考生成績,以崗位招錄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面試成績相同,按以條件優先者優先排序,無條件優先者,另行組織加試。
(五)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公布在宿遷人才網(http: //www.sqrcw.com;http: //www.0527rc.cn;),及其微信公眾號。體檢不合格的,按照其他報考人員的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有無違法犯罪記錄、信用等情況。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資格,并按照程序依次遞補:
1.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3.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4.現役軍人、在校學生;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招聘)紀律,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6.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宿建發〔2017〕193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考察期間,應聘者須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應聘者為在職人員的,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
(七)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宿遷人才網(http: //www.sqrcw.com;http: //www.0527rc.cn;),及其微信公眾號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八)聘用
擬聘用人員與宿遷市創元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實行勞務派遣。根據公示結果,研究確定正式聘用人員,辦理相關手續(聘用人員與原單位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否則后果自負)。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兩年一聘。首次聘用含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對不勝任崗位要求人員予以辭退。試用期考核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為基本工資4500元/月,繳納社會保險,參與用人單位績效考核。合同期滿后,根據考核結果,需要繼續留用的,由宿遷市創元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與擬聘用人員續簽合同,繼續派遣到相關單位工作。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疫情防控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關要求,應聘人員應提前做好行程規劃,做好個人防護,按規定佩戴口罩,自覺服從招聘組織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國內低風險地區參加招聘的,應按規定出具相應“健康碼”,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行史或旅居史的人員,以及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確證病例及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尚在隨訪或醫學觀察期內的,不得參加。
六、本簡章由宿遷市創元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附件:湖濱新區曉店街道辦事處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應聘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