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韶山市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韶山市2021年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18〕27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和《關于加強基層事業單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見》(湘人社規〔2020〕12號)等文件精神和《韶山市2021年度轉業士官安置工作方案》,現決定面向韶山市2021年轉業士官公開招聘一批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計劃與崗位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3名,招聘計劃與崗位條件見《韶山市2021年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表》(附件1)。報考人員可通過“韶山市人民政府網”進行查閱。
二、公開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身體健康。
2.韶山市委、市政府接收的2021年轉業士官。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6周歲以下(1984年11月5日至2003年11月5日期間出生)。
4.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詳見《韶山市2021年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表》(附件1)。
5.報考人員應取得畢業證書且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市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二)不得報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人員;黨紀、政(紀)務處分尚在影響期內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3.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考崗位。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
2021年11月5日。
(二)報名方式及報名地點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315室,聯系電話:0731-55681980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要求
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或參考證明(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報名時須填寫《韶山市2021年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提交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近期彩照4張。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
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并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四)重要提示
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韶山市人民政府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崗位計劃調整、筆試成績公布、面試、體檢、考察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考《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兩科。
《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測查考生綜合管理的基本素質,涉及退役軍人相關政策、時事、哲學、政治、法律等基本知識,考試時限為90分鐘。
《申論》是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實際問題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細閱讀這些材料,概括出它們反映的主要問題,并提出解決此問題的實際方案,最后再對自己的觀點進行較詳細的闡述和論證。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二)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
公共基礎知識:上午8:30-10:00
申論:上午10:30-12:30。
準考證領取時間:11月5日。
準考證領取地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315室,聯系電話:0731-55681980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考,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三)筆試開考比例。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四)考生必須參加筆試兩科考試,筆試成績方為有效。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申論成績×50%,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進行排名。
五、面試
(一)面試對象的確定:按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10%+筆試成績×90%,其中考生的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由韶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提供。
(二)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另行公告。
(三)面試方式和內容。面試統一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主要測查考生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與協調能力、應變與情緒自控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語言表達能力和行為舉止儀表等。
(四)面試比例。按照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六、綜合總成績合成和排名
總成績=綜合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總成績相同的,按綜合成績進行排名。
七、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實施。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退役軍人事務局、人社局等相關單位具體實施。考察的重點是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八、公示、遞補與聘用
(一)確定擬聘用人員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二)選崗
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
(三)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四)遞補
招聘計劃出現空缺時,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可以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兩次。但擬聘用人員公示發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五)聘用及相關待遇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相關手續。試用期滿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項
招聘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本公告由韶山市2021年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731-55681980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731—55681130
附件1:韶山市2021年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表.docx
附件2:韶山市2021年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韶山市2021年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