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泗洪縣面向2022年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招聘教師65人公告(二)
江蘇省泗洪縣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公告(二)
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江蘇省泗洪縣面向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公開招聘縣教育局下屬公辦中小學校教師(正式事業編制)6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江蘇泗洪及教育概況
江蘇省泗洪縣地處江蘇西北、淮河下游,東臨洪澤湖,西與安徽接壤,位于長三角經濟區和江蘇沿海經濟帶交叉輻射區域,行政區劃面積2731平方公里,人口110萬,是中國著名的白酒之鄉、螃蟹之鄉、生態旅游之鄉,全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近年來,我縣持續大力實施“科教興縣”戰略,優先發展教育,先后與泰州市姜堰區、南通市通州區、浙江海亮教育集團合作辦學形成虎嘯龍吟之勢,全縣教育事業發展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目前,全縣共有普通高中7所、中職3所、初中20所、九年一貫制學校26所、小學23所、幼兒園100所,在校生22.3萬人、在校教職工1.2萬人。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崗位簡介表(二)》(附件1)。
三、招聘對象
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師范類專業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師范類專業本科及以上畢業生(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本科段須為師范類專業,或研究生段須為學科教學(分學科)、課程與教學論專業。
四、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各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相關政策規定,除本公告另有規定外,均參照《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相關內容執行;
5.志愿在泗洪縣長期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5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
(2)曾被開除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3)受到記大過、留黨(留校)察看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4)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洪政辦發〔2015〕97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泗洪縣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0618023);
(5)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泗洪縣教育局聯合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和資格初審、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選崗和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各高校就業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公告、崗位簡介表、考察標準、體檢標準等)。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工作由泗洪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進行,所有報名者免收考試費用。
屆時工作人員將進行初審,并通過短信回復審核結果,請考生及時查看。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報名網址(掃碼右側二維碼進入報名→):
報名考生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簡介表(一)》(附件1)中的專業、學歷、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如在資格復審中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三)資格復審
通過報名和資格初審的考生,均須參加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安排如下:
(聯系人:華老師18351592237王老師17775270711)
請考生于規定時間內攜帶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①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②所在學校出具的信息完整蓋章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網簽高校畢業生除外);③教師資格證(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通過全國NTCE考試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類畢業生證明);④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學校院系出具的《成績表》。上述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復印件。
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不符合政策規定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的,取消其考試資格。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資格復審現場公布。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數達不到1:3面試開考比例的崗位,按照實際報考人數直接組織考試,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招聘崗位。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申領考點所在省份的健康碼,資格復審(考試)前,考生須接受健康碼“防疫行程卡”查驗和體溫檢測,當天“健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參加現場報名(資格復審)及考試。相關防控要求將根據省、市、縣疫情防控形勢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
(四)考試
考試由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泗洪縣教育局共同組織,面試時間為資格復審后兩日內,考試地點在吉林省四平市(詳細的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考試方式根據報名情況確定,原則上采取演課(試講)形式進行。報名成功人員超過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筆試,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考生須攜帶二代身份證、準考證等原件參加面試。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即面試總分的60%)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有筆試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進行筆試的崗位,如考試總分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序在前,如面試成績均相同,則現場另行安排加試,根據加試成績排序;直接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現場另行安排加試,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泗洪縣教育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合格人選為擬聘用人員,教育主管部門與擬聘用人員簽訂雙向就業協議,以及《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
考察合格人員作為體檢對象,體檢名單在考點學校內及泗洪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六)體檢
體檢對象須在規定時間、地點集中參加體檢,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開選崗
體檢和考察結束后,對體檢和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開選崗定崗,由泗洪縣人社局和泗洪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選崗工作堅持“公開、透明、自愿的原則”,具體選崗辦法如下:
(1)按考生總成績排名依次公開選崗。即從第一名開始公開選崗,第一名選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個崗位中公開選崗,每名考生選崗時間不超過2分鐘,以此類推。各方(含紀檢人員和考生本人)當場填寫《選崗確認單》,并簽字確認。選崗簽字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遇總成績排名并列者,由并列考生當場抽簽決定選崗順序,再按抽簽順序,依上述辦法公開選崗。
(3)所有入圍考生必須在當天當次一次性選崗完畢,否則視為主動
放棄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4)考生選崗前放棄的,遞補人員按自身總成績排名在待選崗位中選崗;考生選崗后放棄的,遞補人員遞補至放棄考生選定的崗位。
(八)公示和聘用備案
公開選崗定崗工作結束后,根據公開選崗定崗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須于2022年7月31日前持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證書、學位正式、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和學籍檔案材料到泗洪縣教育局報到,辦理相關聘用審批手續,對報到時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辦理手續。
新聘用人員在泗洪縣服務期不少于5年,服務期內不得辦理調動和借用,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考察、體檢、公開選崗定崗、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六、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簡章發布。由縣人社局與縣教育局共同發布。
(二)考試組織安排。本次招聘所有考試由縣人社局與縣教育局共同組織,考試全程邀請縣紀委進行現場監督。
(三)責任分工。縣教育局負責對報考條件、考試內容、證明材料等各類政策的解釋,按照本簡章的規定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各個相關環節的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縣人社局是公開招聘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按規定搭建統一的集中公開招聘平臺,依法依規履行指導、監督、查糾職能,建立公開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糾偏機制,受理舉報投訴,按規定程序組織查處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七、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八、其他
本簡章由泗洪縣教育局負責解釋5
政策咨詢電話:泗洪縣教育局人事與教師工作科,0527-86239269。
政策咨詢QQ群:530391461。
監督電話:泗洪縣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0527-89896819。
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泗洪縣教育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