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南通通州區東社鎮招錄綜合行政法輔助崗位人員5人簡章
通州區東社鎮2021年下半年公開招錄綜合行政法輔助崗位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通州區東社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行政執法輔助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人數和條件
(一)招聘人數:男性5名。
(二)職位要求:
1、政治素質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組織紀律觀念強,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熱愛基層工作,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社會實踐能力。
2、具備正常的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通州區常住戶口或在東社鎮周邊有住房條件的非本區戶籍人員。
4、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具備相關工作經歷、退伍軍人、中共黨員等。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有其他不良行為不宜從事所聘崗位工作的不得應聘。
二、招錄程序和方法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步驟實施,主要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2021年11月1日-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節假日除外);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址:東社鎮人民政府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
2、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張;
(2)《東社鎮招錄綜合行政執法輔助崗位人員報名表》(按要求填寫,在相片欄粘貼照片);
(3)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地址頁和本人頁)、學歷證明等復印件(帶原件備查);
(4)退伍軍人還需提供退伍證、立功受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資格審查:鎮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負責,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的形式,滿分100分。資格審查通過的方可參加考試,筆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時事政治、城市管理類法律法規和書面表達能力等。
2、應聘人員憑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1、按應聘人數與擬招聘人數2: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面試),如進入面試的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2:1,可相應核減招聘人數,具體招聘人數由鎮招聘工作組集體研究決定。面試對象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采取問答形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組織協調等能力。
3、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合格線為60分。
(四)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30%和70%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末位出現同分,取面試高分者。
(五)組織考察。
按計劃招錄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經考察,發現報考人員有違法違紀、違反國家政策、違背社會公德等情況的,不予聘用,并按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體檢。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如出現體檢不合格者,則按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進行考察、體檢。
三、聘用和待遇
(一)擬聘用人員在通州政府網站公示7天,無異議后,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3個月)。綜合行政執法輔助崗位人員一律采用勞務派遣的方式。為保持隊伍的相對穩定,新錄用的人員在我鎮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
(二)待遇:試用期工資2500元/月,試用期滿,經考評合格正式錄用后,薪酬待遇按照同類人員現行標準執行。
(三)擬聘用的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必須在終止原有合同后,方可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合同。
四、政策咨詢及監督舉報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社鎮組織人事部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 68358895、80677679。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監督電話:68358891。
通州區東社鎮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