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邯鄲邯山區事業單位招聘教師78人公告
邯鄲市邯山區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快推動我區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邯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結合2021年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下達2021年度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的通知》,經邯山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及幼兒園教師39名,其中小學教師25名,幼兒園教師14名。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崗位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政治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年齡18周歲及以上(2003年11月10日以前出生,含當天),35周歲及以下(1986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不含當天),凡涉及到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報名第一天;
5、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學歷、學位及其他條件;
7、港澳臺居民報考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8、限邯鄲市戶籍,邯鄲市戶籍是指考生本人具有邯鄲市常住戶籍或高考生源地為邯鄲市,報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鄲市常住戶籍的,報考者可視為具有其戶籍;戶籍以報名第一天戶口所在地為準;高校畢業生報考的不限戶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報考的,不限戶籍;定向招聘崗位不限戶籍;
9、學歷及資格要求:
(1)小學教師崗位: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應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2)幼兒園教師崗位: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應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或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證;
(4)定向招聘崗位(廉頗小學語文崗位、廉頗小學數學崗位):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應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該崗位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2021年當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暫未取得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相關證明的,最晚在考察環節取得并提供崗位要求的合格證等材料,否則取消聘用。
“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以下兩類人員:一是從河北省應征入伍、2020年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入伍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學期間從河北省應征入伍、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后復學,2021年應屆畢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以上各崗位,對于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小學教育和初中教育的,可報考小學所有崗位。對于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小學教育(全科)的,可報考小學所有崗位。教師資格證上未明確任教學科的,結合本人所學專業確定報考崗位。
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幼兒園、小學資格為兩科筆試成績)報名應聘。嚴格“持證上崗”,所有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嚴格“持證上崗”,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最晚在考察環節取得并提供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共39名,部分崗位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其中:
小學教師崗位25個(語文崗位20個,其中:限高校畢業生10個,定向崗位1個;數學崗位5個,其中:限高校畢業生1個,定向崗位1個);
幼兒園教師崗位14個(限高校畢業生11個)。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等要求見附表一《邯山區2021年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部分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1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三)不在招聘范圍人員
1.現役軍人;
2.未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學生不得以原取得學歷報考;
3.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以及其他未經現任職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已就業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失信被執行人;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報考人員分別按小學或幼兒園學科報名。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發布公告:在邯山區政府門戶網站
(http://www.hdhs.gov.cn)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2、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0日8:00至2021年11月17日17:00(網上報名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報名前一天在邯山區政府網發布報名通知。
4、審查材料:報名者須如實填寫各項資料,如有不實者取消應聘資格。
5.資格審查: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確定為進入筆試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需繳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和辦法。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包括: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鄉低保家庭人員。先在網上繳費,待筆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的工作時間,考生到邯鄲市邯山區人社局(邯鄲市邯山區陵園路58號5樓525房間)審核并辦理減免考試報名考務費用的退費手續。辦理退費手續時請攜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
6.開考比例: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不低于3:1,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核減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網上報名結束后,在政府網站公布各崗位的報名人數及核減取消情況。
7.考生打印《筆試準考證》具體時間請考生關注邯山區政府網站公告,凡是在規定時間未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時間120分鐘。按小學、幼兒園學科命題,筆試內容由教育專業能力測驗(包括教育學、教師心理學知識和報考崗位相應的專業知識等)、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經濟、公文寫作、職業道德等)兩部分組成,每科分值100分,滿分2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成績=教育專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筆試設合格分數線90分,達不到合格線者不能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2.筆試要求。筆試地點在本區區域,筆試具體地點及考試時間和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應聘人員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筆試準考證》于筆試時間前3日起在報名網站自行打印。
3.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各崗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按照進入資格復審人數和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資格復審。筆試結束后,考生可在邯山區人民政府網查詢筆試成績和是否進入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邯山區人民政府網通知。考生本人需攜帶相關證件和材料參加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需提供以下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1)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和本人戶口頁,配偶是邯鄲市的提供結婚證和配偶的戶口頁,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戶口頁等(如崗位有要求);
(2)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及學信網下載打印的帶二維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對于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人員,持有效期內的中小學及幼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最晚在考察環節取得并提供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4)未就業人員提供報到證;
(5)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提供服務地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大學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證;
(6)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7)已就業的提供單位同意報考函。
在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考生,取消其應聘資格,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面試前,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的比例內空缺,在報考同一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四)面試
1.面試要求。面試地點在本區區域,面試具體地點、時間和要求詳見《面試準考證》。應聘人員應按照《面試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面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面試準考證》于面試時間前3日起在報名網站自行打印。
2.面試方式。面試方式為試講,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設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面試時間為10分鐘。面試前一天在邯山區政府網公布試講范圍。考試當天現場抽取一課,不進行現場備課,同一崗位講課內容相同。
3.面試考察內容。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等教師基本素養以及設計教學、教材把握和實際授課能力。
4.面試分組。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組、同場面試。個別招聘人數較多的無法分在同組、同場的崗位,根據該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采取蛇形分組法分組分招聘名額進行面試。考生抽簽決定面試順序,面試時只許報抽簽順序號,不得報本人姓名或與本人相關的一切信息。蛇形分組分招聘名額情況于面試前在邯山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5.面試打分。評委對考生的試講進行打分。評委打分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一位有效數字。試講采取“體操打分法”,即對7位評委的打分,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其余分數的平均分為考生的面試成績。
6.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為=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60%
根據各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比例內末位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學歷(學位)較高者、筆試成績較高者。如經過以上比較仍然并列無法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則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加試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五)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醫院由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臨時指定并簽訂保密協議。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集合時間、地點等要求在邯山區人民政府網公布,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體檢不合格或者本人放棄體檢出現的比例內空缺,在報考同一崗位達到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進入體檢環節。
(六)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人事檔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合格的進入公示階段;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放棄考察出現的比例內空缺,在報考同一崗位達到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進入考察環節。
(七)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邯山區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八)選擇學校
對擬聘用人員,依據報考學科崗位總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學校。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以下順序確定選校先后順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歷(學位)較高者、筆試成績較高者。如果仍出現并列,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選校順序。
對于面試中采取蛇形分組法分組分招聘名額進行面試的擬聘用人員,采用以下方式確定選擇學校順序:同崗位各小組先由總成績第一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選擇學校,再由各小組總成績第二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選擇學校,依此類推。同名次者筆試成績并列的,按照以下順序確定選校先后順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學歷(學位)較高者。如果仍出現并列,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選校順序。進入面試環節后,采取蛇形分組法分組分招聘名額進行面試的崗位的各小組,如出現考生主動放棄等各種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該組其他人員選校順序不變。
(九)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經邯山區人社局審核并報邯山區政府批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有關事項
(一)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選校、報到、辦理聘用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二)進入公示環節后,出現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各種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請考生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常用聯系方式,確保在招聘期間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以免影響招聘。
(五)此公告最終解釋權歸邯山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所有。
政策咨詢電話:
0310-3128785(邯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10-5508025(邯山區教育體育局)
監督舉報電話:
0310-8038719(邯山區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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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