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聯合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第三次招聘8人公告
2021年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聯合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第三次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公告
為加強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育人才層次結構,推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等文件,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教育集團實際,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8名(簽訂勞動合同,不納入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地點為廣州市南沙區濱海實驗學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介紹
為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指示,2019年4月3日,第三批市屬教育集團成立,廣州外國語學校正式進入集團化辦學的新時代。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在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的關心指導下,在南沙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下,各項工作開展順利,取得突出辦學成績。2021年4月23日,南沙區政府與廣州市教育局協議合作創辦南沙區濱海實驗學校,九年一貫制的南沙區濱海實驗學校納入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管理。
廣州市南沙區濱海實驗學校(以下簡稱濱海實驗學校),是區屬公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委托廣州外國語學校管理。濱海實驗學校位于南沙區黃閣鎮鳳凰社區,其中北校區位于黃閣鎮豐澤西路西側,用地面積約87畝,共設置54班;南校區位于黃閣鎮鳳凰大道西側,用地面積約29畝,共設置24班。這里有優美的自然環境、優越的地理位置、強力的管理團隊、先進的辦學理念、提供豐富多元的特色課程,組建優秀的教師團隊。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招聘人員范圍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招聘共設置7個崗位,包括:中學歷史教師1名、小學語文教師2名、小學數學教師1名、小學英語教師1名、音樂教師1名、心理與健康教師1名、綜合實踐教師1名,詳見附件1。
(二)招聘人員范圍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間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2021年畢業生”)。
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且根據《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粵教畢〔2019〕3號)在應聘時符合該通知規定的擇業期高等學校畢業生(“擇業期畢業生”),擇業期認定時間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的截止之日。
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非在讀人員(“社會人員”)。
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第五條所列條件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港澳居民”)。
“不限”是指以上四類人員均可。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2.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和技能要求;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和職業(執業)資格;
5.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屬于本公告所列的招聘人員范圍;
7.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
8.港澳居民應具備《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的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關于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
報考人員計至本次公開招聘報名截止之日的年齡須符合以下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在35周歲及以下;具備研究生學歷及碩士學位的可放寬至40周歲;具有博士學位或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中小學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可放寬至45周歲;具備正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者可放寬至50周歲。
(三)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崗位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須具備附件1所列出的其報考崗位對應的具體資格條件。
2.報考人員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報考的崗位相對應。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3)(或沒有專業代碼),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人員,尚未取得學歷及學位證書的2021年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就業協議書和就業推薦表),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畢業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供審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審查結果為準。
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為學科教學、課程與教學論、教育學專業的普通中小學學科類崗位報考者,其專業研究方向如與報考的學科類崗位條件一致的,視為符合要求。
3.報考人員應具有與報考職位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受疫情影響,2021年畢業生和擇業期畢業生如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報考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小學教師資格為兩科筆試成績,初中、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報名應聘。如獲聘用,須嚴格落實“持證上崗”,在公示前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4.小學語文教師崗位的報考人員應通過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測試;其他崗位報考人員應通過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測試;小學英語教師的報考人員應通過英語專業四級考試,獲得境外[指港澳臺及外國(地區)]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報考人員如無法提供英語專業四級證書,應提供雅思6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績單。
5.心理與健康教師崗位的報考條件應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中所規定的相關要求。
6.獲得境外[指港澳臺及外國(地區)]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人員報考,須在擬聘用前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社會人員報考中學教師、小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初級及以上教師職稱且有1年以上相關教學工作經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1.曾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行政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2.近五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曾有違紀、造假等行為的;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4.曾因虐待或體罰學生等被開除和/或解聘的;
5.具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或不允許從事教師職業的其它情形;
7.南沙區編外聘用制教師。
本條所規定的情形如涉及到期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依次按照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筆試、資格審查、心理素質測試、面試、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考試由:筆試、心理素質測試、面試三個環節組成(因疫情原因,具體的考試形式根據疫情防控需求進行相應調整)。各考試環節,考生均須嚴格按照考試要求攜帶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開具的帶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證明)、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健康碼等按時到達考場進行考試,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自離開考場視為放棄考試。報考人員在各考試環節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個人信息,否則無條件取消考試資格。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登陸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方式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注冊后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21年11月3日8:00時至 11 月 9日17:00時止。
2.報名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條件的,均不可報名,即使報名成功最終也將不予聘用。
(2)應使用最新身份證信息報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100KB內)。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4)網絡報名環節不做人工資格審查,由報名系統自動審查,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與完整性負責。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應的材料導致未通過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5)港澳居民需有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往來通行證及港澳地區《無犯罪紀(記)錄》
(6)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達到1:3以上(含1:3)開考。若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現場確認
1.時間:2021年11月12日下午14:30-17:30,
地點:廣州市南沙區濱海實驗學校
(黃閣鎮豐澤西路109號)。
2.對象:報名成功的報考人員。
3.需攜帶資料:本人身份證、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考生個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72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的報告。
4.現場確認后的考生發放《筆試通知書》,方可參加筆試。未到現場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資格,任何人不得替代考生本人進行現場確認,逾期不接受確認。
(三)筆試
1.時間:2021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
地點:廣州市南沙區濱海實驗學校
(黃閣鎮豐澤西路109號)。
2.對象:參加現場確認的報考人員。
3.需攜帶資料:本人身份證、《筆試通知書》、《考生個人健康卡 及安全考試承諾書》、72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的報告。
4.方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的形式,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方面的基本理論知識,學科知識、課堂教學、班級(團隊)管理常規知識,新課程改革理念,有關基礎教育的政策、法規,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
5.筆試滿分為100分,按3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合格成績為60分,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輪。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該崗位實際合格人數進入資格審查環節。入圍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公布。
(四)資格審查
1.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的通知為準。
2.對象:通過筆試入圍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資格審查人員須協助提供原所在單位或學校開具的現實情況表現證明原件,其他所需攜帶的證明材料見《資格審查目錄表》(見附件2)。
3.從未就業的擇業期畢業生除提供資格審查目錄表所要求的資料外同時提供社保清單和就業推薦表;擇業期畢業生如曾經就業后辭職的,須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終止勞動關系日期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截止日之前(含當日),報名時與原單位尚未解除或終止聘用關系的,不予通過網上資格初審。
4.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5.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資格條件、隱瞞或弄虛作假情形的,一經查實,不予聘用。
6.資格審查期間不能提供規定證明材料原件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的,視為審查不合格,均不得參加后續環節;其他報考人員可根據筆試合格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五)心理素質測試
1.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的通知為準。
2.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均須參加心理素質測試。
3.心理素質測試由第三方人才機構通過線上方式進行。心理品質測評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環節,不計入綜合成績。
(六)面試
1.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的通知為準。
2.對象:通過資格審查和心理素質測試的報考人員。
3.面試形式:音樂、綜合實踐教師崗位采用專業技能測試加無生授課的形式進行,其他崗位采用無生授課的形式進行。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7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本次面試時段以書面形式現場通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簽名確認。如報考人員提前離開或拒絕在書面通知上簽字,視為已通知。
(七)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30%和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總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不達60分不予聘用。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排序確定。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如具有博士學位或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免筆試(但不占用進入筆試人員比例),其余各環節均需參加,其面試成績為報考者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公布。
(八)體檢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高低排序,以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由廣州市南沙區濱海實驗學校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初次體檢費用由廣州市南沙區濱海實驗學校承擔,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報考人員,由其本人負責承擔復查體檢費用。
1.體檢結果以指定醫院出具的體檢結果為準,經指定醫院認定體檢合格者進入下一環節。
2.需復查的報考人員,自通知復查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不予聘用。
3.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報考人員可在得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經批準后在指定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指定醫院出具的復檢結論為準。
4.經指定醫院認定體檢不合格的,或未按時、按要求進行體檢的,不予聘用。
(九)簽訂勞動合同
所有擬聘人員與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簽訂3年期限的勞動合同。
五、聘用及相關待遇
(一)根據考試和體檢合格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者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二)被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以勞動合同約定為準。試用期滿由所在學校對其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結果由所在學校上報給主管單位;經試用確認不符合崗位聘用條件或者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三)編外聘用制教師的薪酬待遇參照南沙區內同等職稱事業編制教師的標準核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待遇。
(四)南沙區教育局將使用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獎勵機制,具體獎勵辦法由南沙區教育局根據每年考核結果另行確定。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請報考考生認真閱讀《考生疫情防控須知》(見附件4),并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試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七、注意事項
(一)根據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總體規劃及集團內學校教育教學需要,集團內存在教師流動情況或者校內崗位調配情況,報考人員一經報名,視同服從并接受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的工作崗位安排。
(二)辦理正式入職手續前需提供學歷、學位鑒定,請提前辦理。
(三)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
(四)報考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考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報考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上述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發〔2017〕35號)應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的,依規予以記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試的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六)關于招聘職位的相關報名和考試問題,請在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00撥打電話咨詢。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0-31153955、400-838-9296
廣州市南沙區濱海實驗學校聯系人:黃老師
咨詢電話: 020-39079981
監督電話: 020-22908737
本公告最終由廣州市南沙區濱海實驗學校負責解釋。
附件:
1.2021年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聯合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第三次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崗位需求表.xlsx
2.2021年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聯合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第三次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資格審查目錄表.docx
3.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xls
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
廣州市南沙區濱海實驗學校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