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濰坊青州市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公告
青州市關于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公告
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36號)、《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濰坊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抓好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工作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濰人社發〔2020〕3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促進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就業,解決他們的基本生活,緩解我市在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推進經濟發展及建設美麗鄉村中人員緊張的問題,進一步提高我市經濟發展服務水平和能力。根據我市實際,計劃在全市部分機關事業單位開發公益性崗位30個用于安置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從事我市防疫、宣傳、民生保障、后勤管理服務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則
本著公開、公正、自愿原則,安置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高校畢業生。重點安置零就業家庭、建檔立卡脫貧享受政策貧困家庭中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二、招募對象及條件
青州市戶籍或青州生源,年齡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品貌端正,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一)困難家庭大中專畢業生(城鎮低保家庭、低保邊緣戶家庭、農村貧困家庭和殘疾人家庭的大中專畢業生)(主要審核低保證、建檔立卡等相關證明);
(二)城鎮零就業家庭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主要審核由戶籍所在鎮(街道、發展區)蓋章的《青州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家庭繳納社會保險情況);
(三)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主要審核戶口本所有人員繳納社會保險情況);
(四)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主要審核戶籍所在鎮(街道、發展區)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五)辦理就業失業登記滿一年未實現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主要審核就業失業登記信息、繳納社會保險等情況);
(六)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主要審核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孩子戶口本信息);
(七)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主要審核失去土地等證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個人創辦企業或辦理營業執照、在企業、合作社等組織中有股東信息或已經實現就業的人員;以前援助過的就業困難人員不再援助。
三、招募辦法及程序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公示、擇崗等步驟實施。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11月15日。
2.報名地點:戶籍所在地鎮、街道、發展區人社所。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需下載并填寫《青州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附件);攜帶蓋章的《青州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和以下材料到報名地點現場報名: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5)符合相關條件的證明材料。
3.資格審查:青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進入下一步考試。
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過程。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資格。
(二)考試
具體考試事宜另行通知。
(三)體檢
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報考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報考崗位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公示和擇崗
對考試、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條件的,根據考試成績,由擬聘用人員本人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工作崗位,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四、人員管理及聘用期限、崗位待遇
(一)工作崗位。公益性崗位主要從事我市防疫、宣傳、民生保障、后勤管理服務等工作。
(二)管理機制。公益性崗位實行“誰使用、誰管理”的工作機制,由用人單位負責具體日常管理。用人單位與正式招募人員統一簽訂“公益性崗位”協議書,每年一簽,最長不超過三年,協議期滿后自主擇業。協議期間,如落實其他工作單位,可提出申請,經市人社局批準可解除協議,并報市人社局備案。
(三)崗位待遇。崗位工資由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組成,人社局給予不低于我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單位承擔部分)。統一繳納企業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從崗位工資中扣除。
五、其他事項
招募工作全程公開、透明,考核結果及時對外公布,并接受社會監督。如發現有違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紀律的現象,將取消有關人員的錄取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536-3262913
青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