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華南師范大學招聘預聘制人員8人公告(第三批)
華南師范大學2021年招聘預聘制人員公告(第三批)
華南師范大學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學科門類齊全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學校、廣東省高水平重點建設大學、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為滿足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海內外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并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共招聘8人。報考人員可通過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頁(http://rsc.scnu.edu.cn/)查閱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國家統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非定向),包括在擇業期內的國家統一招生的2019、2020年(博士研究生放寬至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或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人員。具體見附件1要求。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5.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以及適應崗位要求的身心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員納入學校預聘制人員管理,為非事業編制,實行合同管理。
(二)原則上聘用人員入校首次崗位聘用按所獲學歷學位對應聘崗,即具有博士學位的聘專業技術十級崗,具有碩士學位的聘專業技術十一級崗。對已經取得專業技術職稱的應聘人員,可根據我校相關崗位聘用辦法和條件,對其業績成果等進行評議,確定其最終聘用崗位。獲聘人員入職后,可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崗位晉升。
(三)工資薪金項目及標準根據所聘崗位類別及等級參照學校事業編制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四)依法參加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和繳存住房公積金,享受相應待遇。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參照學校事業編制人員管理辦法執行。
(六)按規定享受學校每年組織的教職工體檢待遇。
(七)聘期內子女可按規定報讀附屬小學和幼兒園。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月17日24:00。
2.報名方式:請下載附件1,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并按附件3報名材料清單的要求,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匯總制成電子壓縮包,以“申報崗位及崗位代碼+應聘者姓名”為標題發送電子郵件到應聘崗位對應的電子郵箱。
(二)資格初審
學校各招聘單位成立工作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者,可進入考核環節;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提供報名材料不齊者,資格初審不通過。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如對名單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以電子郵件方式向招聘單位提出,未按規定時間提出的,視同無異議。
(三)綜合考核
各招聘單位根據崗位實際情況,采用評議、筆試、面試、試講、學術報告、實驗操作等方式,對應聘者的教學科研能力和專業技能水平等進行綜合考核。具體考核時間、考核名單、考核方式等事宜在資格初審完成后,由各招聘單位在其官方網站發布。考核結果于綜合考核結束后公布。
(四)資格復核
人事部門對擬聘人員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核不通過的,不予聘用。
(五)體檢、考察
通過資格復核的人員,由各用人單位組織體檢、考察。
(六)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個工作日。
(七)報到
人事處開具報到通知,擬聘人員在規定時間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有關說明
(一)應聘人員須同時符合本公告所設置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按要求提交報名材料,并確保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完整。每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二)本公告中年齡計算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31日,如年齡要求“不超過35周歲”,則申請人應在198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三)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數,如“碩士以上”即指包含碩士。
(四)崗位需求表中對工作經歷有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交用人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及社保繳納證明。
(五)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
在港澳地區學習或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應于報名起始之日前取得在港澳地區或國外的學位(歷)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時,上述證書證明均須提交。
(六)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者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者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七)因擬聘人員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等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各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在同單位、同崗位的應聘人員中等額遞補。
(八)應聘人員應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九)《華南師范大學預聘制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可登陸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scnu.edu.cn)查閱。
(十)本公告由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報名郵箱及各單位招聘咨詢電話等信息請查閱附件1。
監督投訴電話:020-85211236
附件1:華南師范大學2021年招聘預聘制人員崗位需求表(第三批).xlsx
附件3:.華南師范大學預聘制人員報名材料清單(2021).xlsx
附件4:華南師范大學2021年招聘預聘制人員報考指南.docx
華南師范大學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