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西吉安市遂川縣縣直事業單位選調35人公告
2021吉安市遂川縣縣直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35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研究,決定在縣內開展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崗位及資格條件等
1.報考范圍:遂川縣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含縣教育和衛健系統工作人員)。
2.選調單位、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遂川縣2021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
3.崗位條件說明
(1)《遂川縣2021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項。
(2)年齡計算:如35周歲以下即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員,以此類推。
(3)工作年限、工作經歷采取周年計算法,工作年限、工作經歷和學歷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31日。
(4)選調崗位專業設置根據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9年1月印制的《學科專業目錄匯編》執行(見附件4)。
二、選調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政治立場堅定,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視為合格等次;
4.符合選調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2006年1月1日以后進入事業單位的必須是通過了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的公開招聘考試聘用或政策性安置人員;
6.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3年(即2018年10月31日前在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工作);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5年(即2016年10月31日前在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工作)。工作年限含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的服務年限。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的;
5.有信訪反映尚未作出結論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新聘用工作人員尚在試用期的;
8.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9.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選調崗位。
三、選調程序
整個選調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公示、辦理調動等步驟和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通過遂川縣人民政府網發布公開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2日17時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
3.報名所需材料:①《遂川縣2021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②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③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④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
4.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登錄遂川縣人民政府網下載《遂川縣2021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在個人承諾欄上簽名,經本人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蓋章同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需繳納報名費。
(三)資格審查
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合格的發放筆試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報考、調動資格,故意隱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違反組織人事工作紀律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與選調崗位人數之比原則上應達到3:1方可開考。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調減崗位選調人數或取消該崗位。報考了達不到開考比例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一個符合條件的其他開考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或調減的崗位將隨同改報公告在遂川縣人民政府網發布。
(四)考試
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具體筆試內容和加試形式見附件1。
1.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閉卷方式進行。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總分各為100分,公共基礎知識的命題要素包括政治、經濟、法律、時事、科技人文、行政管理和寫作能力等;專業知識的命題要素包括選調崗位所需的業務知識、相關政策法規等。都不指定教材。
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21年11月19日縣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見筆試準考證。
2.加試
加試總分為100分。
(1)加試寫作和新聞寫作的崗位,報考人員全部參加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見筆試準考證。
(2)加試面試的崗位,根據筆試總成績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5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面試形式、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在領取面試準考證規定時間前一天內因考生自愿放棄等情況出現面試名額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
3.考試總成績計算
(1)僅有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的崗位: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即為總成績。
(2)有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的崗位:考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專業知識成績×50%。
(3)有公共基礎知識和加試的崗位:考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加試成績×50%。
4.需加試面試的崗位,當出現無人遞補或面試前臨時缺考等情形,造成實際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選調計劃數時,確定考察人選時應符合以下條件:
(1)當崗位實際面試人數只有1人時,該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
(2)當崗位實際面試人數等于選調計劃數時,其中合成后的考試總成績排名該崗位末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
(五)考察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按選調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闈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加試成績或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成績又相同的,加試面試確定。僅有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的崗位直接加試面試確定),并在遂川縣人民政府網公布,考察工作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具體由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
考察程序:選調單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德、能、勤、績、廉及與選調崗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作風和群眾口碑,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縣直單位,并對其報名資格再次審查。同時,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對考察對象的人事檔案進行審查認定,并統一征求執法執紀相關部門的意見??疾觳缓细竦牟挥枵{動。
(六)公示
根據考試與考察結果,經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將擬選調人選在遂川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前因考生自愿放棄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按加試成績或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成績又相同的,不再遞補。僅有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的崗位,出現總成績相同的不予遞補)。公示后出現崗位空缺不進行遞補。
(七)辦理調動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經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報縣委編委會審批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被確定的選調人員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撥款性質與選調單位的撥款性質相一致,原個人身份不變。
四、其它事項
1.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紀委監委部門全程監督。
2.本公告由遂川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縣人社局0796-6321758
監督電話:縣紀委監委0796-6327003
附件:
3.遂川縣2021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說明
遂川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