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臺州臨海市機關事務中心下屬臨海市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招聘6人公告
臨海市機關事務中心下屬臨海市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2022屆優秀畢業生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和《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臨政辦發〔2015〕140號)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經市政府同意,臨海市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決定公開招聘2022年畢業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優秀畢業生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臨海市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以下簡稱臨海市機關幼兒園)創建于1956年,是臨海市機關事務中心下屬公益二類財政適當補助事業單位。
二、招聘原則與方式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方式。
三、招聘計劃、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計劃:財政適當補助事業編制幼兒教師6名。
(二)招聘對象:第一、二類錄取的2022年畢業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不含專升本),戶籍不限。
(三)招聘條件:
1.專業要求:學前教育、幼兒教育;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
(2)獲過2次校級學年專業獎學金或4次校級學期專業獎學金;
(3)院級優秀畢業生,且獲過1次校級學年專業獎學金或2次校級學期專業獎學金。
校級專業獎學金是指大學期間校級及以上專業獎學金,不設專業獎學金的學校取該校校級獎學金中最高級別的獎學金視作專業獎學金。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
1.采取網上掃碼報名的方式(二維碼附后),請將本人所有與報考條件相符的材料同時上傳。報名時間: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2日。
2.采取高校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浙江師范大學報名點。
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3日9:00—12:00(如有調整,另行通知)。具體地點:東門內網球場。報考人員須符合浙江師范大學疫情防控要求方可進入報名。
浙師大國際交流中心報名點(金華市婺城區迎賓大道688號)。報名對象:省外低風險地區來浙返浙人員。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3日14:00—16:00(如有調整,另行通知)。報名人員須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持有浙江“健康碼”綠碼,經查驗“行程卡”且現場測溫37.3℃以下的(允許間隔2-3分鐘再測一次)方可進入報名。
(二)資格審查
由臨海市機關事務中心與臨海市機關幼兒園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電話通知考試。考試當天,報名者持本人身份證、簽約條件所需的獲獎證書、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相關證書(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個人簡歷,一寸免冠近照1張到現場報名處現場審核,現場審核合格后方可參加考試,否則取消報考資格。
(三)組織考試
1.考試地點:浙師大國際交流中心(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形式:考試采取模擬上課加技能測試的方式。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80分。考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者,不予簽約,寧缺勿濫。
3.此次考試招聘結束后,若仍有剩余名額,視實際情況研究決定是否繼續開展招聘。
(四)辦理簽約手續
根據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簽約人員,擬簽約人員直接與臨海市機關幼兒園辦理簽約手續。
(五)體檢
簽約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體檢,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錄)用。
(六)資格復審與考察
簽約畢業生于2022年7月31日前將畢業檔案轉到臨海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將個人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簽約條件所需的獲獎證書原件交臨海市機關事務中心審核,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合格的入圍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七)公示和聘(錄)用
對資格復審、體檢及考察都合格的擬聘(錄)用人員在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錄)用。
(八)根據《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臺政發〔2008〕82號)規定,擬聘(錄)用人員辦理聘(錄)用手續時,未推行戶籍改革地區、原戶籍為農業戶籍的須辦理為非農業戶籍,已推行戶籍改革的應將戶籍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變更戶籍服務處所等相關信息。
五、注意事項
(一)堅持寧缺勿濫原則。對考試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錄)用。
(二)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騙取資格。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聘(錄)用資格。簽約對象辦理簽約手續后,不得“跳槽”擅自解約。
(三)聘(錄)用的畢業生必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四)新聘教師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給予轉正定級;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審批后解聘,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聘(錄)用后執行服務期制度,在臨海市機關幼兒園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六)報考人員須提前熟悉現場報名點的疫情管控要求,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若遇疫情變化,管控要求將動態調整,報名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有意報名者,及時關注臨海人才網發布的相關信息。未盡事宜,可向我園辦公室咨詢,聯系人:金老師,聯系電話:0576-89390116,1526888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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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海市機關事務中心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