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內蒙古民族大學招聘專職輔導員8人公告
內蒙古民族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公告
內蒙古民族大學是內蒙古自治區重點建設高校,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共建高校,也是國家“十三五”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支持高校。根據工作需要,經批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同工同酬)專職輔導員8人,具體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思想政治素質高,品行端正,熱愛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和奉獻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1991年11月3日之后出生);
6.政治面貌: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7.熟悉高等教育規律,具有從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關學科的寬口徑知識儲備,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關學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礎知識,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基本理論、知識和方法,掌握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相關理論和知識,掌握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實務相關知識,掌握有關法律法規知識;具備教育引導能力,具備開展思想理論教育和價值引領工作的能力;
8.應聘人員學歷學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碩士學位(含國外取得經教育部學歷認證的碩士學歷學位);
9.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日期截止2021年7月31日。
10.具有學生干部經歷:本科或研究生期間擔任1年及以上校院學生組織學生干部,或1年及以上班委會、團支部職務。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和公務員(參公人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1年11月3日9:00—11月11日12:00;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12日15:00;本次考試不收取費用。
報名統一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網址:http://www.impta.com.cn)。
2.報名時須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學習經歷、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3.應聘者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隨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
2.《招聘崗位表》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內蒙古民族大學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三、招聘方式
(一)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4:1。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2.筆試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
3.打印準考證時間、筆試時間、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4.考試科目為《輔導員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主要內容包括馬克思主義理論、教育學、心理學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關文件和規章。
5.符合加分政策的,按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6.筆試結束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內蒙古民族大學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和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上公布。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內蒙古民族大學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安排完成。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有關要求,提前7天在報名網站上公告。
2.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因筆試成績出現并列而超過3:1比例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調整招聘計劃的崗位,在報名網站上予以公布。
3.考生應如實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1)《報名登記表》(需考生本人簽字);
(2)二代身份證;準考證;
(3)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4)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證明;
(5)擔任一學年及以上學生干部證明(注明任職時間段及具體職務)(需加蓋校級學生工作職能部門或二級黨委(黨總支)公章);
(6)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的證明)。
4.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
1.面試考務工作委托第三方專業考試機構統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
2.應聘人員面試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回答,不按規定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成績須達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四)心理測試
答題或訪談形式測試應聘者心理健康狀態和素質能力。本項為考核項,不計入總成績。
(五)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總成績×50%。
應聘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加試形式由內蒙古民族大學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實際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
(一)體檢
體檢在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內蒙古民族大學負責,組成考察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經內蒙古民族大學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
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成為在讀全日制學生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取消聘用資格。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無關。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次招聘考試的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請應聘人員在考試前做好個人防護,減少非必要流動。
(四)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上及時發布,請予關注。
七、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
(一)監督舉報電話0475-8313138(內蒙古民族大學紀委辦公室)
(二)政策咨詢電話:0475-8313282、0475-8313310(內蒙古民族大學人事處)
(三)網報技術咨詢電話:
0471-6601168、6600198(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和培訓中心)
本公告由內蒙古民族大學負責解釋。
內蒙古民族大學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