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陜西安康市漢濱區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公告
2021年漢濱區事業單位定向招聘殘疾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殘疾人就業條例》《關于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實施意見》《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陜西省關于加強和改進基層事業單位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經安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擬為漢濱區事業單位定向招聘殘疾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漢濱區黃石灘水庫管理局定向招聘殘疾工作人員1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應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持有第二代、第三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2021年11月6日前簽發的有效證件)且生活能夠自理、能夠適應崗位并正常履職的殘疾人;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及以下(1990年11月13日至2003年11月13日期間出生);
6.漢濱區生源或戶籍(要求在2021年11月6日(含)之前已正式辦結落戶手續);
7.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
(二)不符合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過開除處分;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3.失信被執行人;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5.身體已經康復不符合《殘疾人殘疾分類分級》國家標準的;
6.智力殘疾或精神殘疾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方法及時間
招聘工作在漢濱區事業單位定向招聘殘疾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通過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在漢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nbin.gov.cn)發布招聘信息。
(二)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漢濱區殘疾人勞動就業保障所(漢濱區南馬道25號)
3.資格審查:報名時應聘人員需提供《漢濱區事業單位定向招聘殘疾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2份,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第二代殘疾人證或第三代殘疾人證、戶口簿、畢業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驗證證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信網www.chsi.com.cn打印)及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張,報名和資格審查同步進行。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在漢濱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督。
(三)考試
1.考試采取閉卷筆試的辦法進行,筆試滿分100分。考試內容參照《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募)工作人員筆試考試大綱》(綜合類)。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實行四舍五入。
2.筆試時間、地點在漢濱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在漢濱區殘疾人勞動就業保障所(漢濱區南馬道25號)領取準考證。
考試成績設置最低控制分數線,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招聘計劃、考試成績等情況綜合確定。
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考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及以上)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遇筆試成績并列的,對成績并列的人員進行加試,依照加試成績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在漢濱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在二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除報考條件限制外,其他均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報考條件范圍內除外)和相關文件要求執行;體檢費按醫院體檢收費標準,由參加體檢的人員繳納。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指定的醫院重新檢查,體檢結論以復查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因應聘人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缺額,按照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及以上)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漢濱區殘聯、區人社局組織實施,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社會信用記錄等情況。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所產生的招聘空額,按照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及以上)從高到低遞補一次人員體檢。對體檢合格者,再進行考察。
(六)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經漢濱區事業單位定向招聘殘疾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核后,在漢濱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報市人社局核準發放《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核準單》和《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新聘用人員憑招聘通知書辦理人事、戶籍遷移等有關手續,不再辦理派遣、調動手續,新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產生的糾紛或其他與聘用無關的事項,由本人負責。新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陜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執行。新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義借調、調動到其他單位工作或參加其他單位招聘(考)。
四、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和招聘程序,規范操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及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對在報名及招聘中弄虛作假、騙取資格或不符合應聘基本條件、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一經查實即按照有關規定終止相關資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應處理。對招聘人員的資格審查,既有報名時的審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的監督,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
五、疫情防控要求
應聘人員應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接受體溫測量,在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檢等期間需全程佩戴口罩(核對身份證件時應摘下口罩)。體溫正常且“陜西健康碼”“通信行程卡”顯示為“綠碼”的,方可進入報名資格審查地點、筆試場所。對故意隱瞞病情、不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不如實告知情況的,取消本次應聘資格,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前疫情防控部門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915-3213833 0915-3212093
監督電話:0915-3255138
附件:
漢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漢濱區殘疾人聯合會
202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