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邯鄲館陶鎮招聘社區工作者34人公告
館陶縣2021年館陶鎮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公告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等5部門的通知,結合館陶縣實際,計劃招聘社區工作者3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采取考試、考察方式擇優錄用。
二、招聘崗位、對象、形式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
館陶縣館陶鎮社區工作者34名。
(二)招聘對象
(1)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35周歲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限戶籍。
(2)館陶縣范圍內正式在編制的差額或自收自支人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也可報考。
(三)招聘形式
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按招聘程序委托第三方進行公開招聘。
(四)招聘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有奉獻館陶發展的精神;
(2)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3)已就業人員需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準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不適宜招為社區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員;
(4)具有其他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不宜報考的情形。
(五)放寬條件
(1)具有館陶縣美麗鄉村(大學)經歷、現在工資關系在館陶縣美麗鄉村旅游發展有限公司的在職在崗人員,學歷放寬至大專學歷畢業生,并設置加分項,筆試考試加3分;具有館陶縣美麗鄉村(大學)經歷、現在工資關系在館陶縣美麗鄉村旅游發展有限公司并在館陶鎮社區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學歷放寬至大專學歷畢業生,并設置加分項,筆試考試加5分;2020年招錄的13名館陶縣城市社會管理辦公室人員,在職在崗的,學歷放寬至大專學歷畢業生,并設置加分項,筆試考試加3分。以上人員如被聘用,被聘用人員應在2025年7月底之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否則予以解聘。
(2)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三、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本次公開招聘,嚴格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2021年11月8日)
在館陶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uantao.gov.cn/)發布公告。
(二)組織報名(2021年11月8日-11月12日)
報名地點:館陶縣人社局四樓會議室。
報名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信網有效期內的《電子注冊備案表》;
(4)近期小二寸藍底免冠照片5張;
(5)現場填寫《2021年館陶鎮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報名表》;
(6)符合放寬條件的人員,需提供單位為其出具的在職在崗證明(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小鎮所在鄉鎮、現借調單位、館陶鎮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館陶縣城市社會管理辦公室人員,需提供單位為其出具的在職在崗證明(館陶鎮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
(7)館陶縣范圍內正式在編制的差額或自收自支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函(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
(8)已就業人員需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函。
(三)資格審查(2021年11月12日)
對考生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主要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名條件,提交的證件是否真實,提交的證明材料是否屬實、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筆試考試。
(四)組織考試
1、組織筆試考試(2021年11月13日)
筆試考試地點設在縣城主城區,筆試考試當天憑本人身份證到考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考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成績60%。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時間90分鐘,滿分為100分。
2、公布筆試考試成績(2021年11月13日)
按照不高于2:1的比例進入面試,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時,全部進入面試。筆試成績設定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此分數的不得進入面試。
筆試評卷結束后,在縣人社局公示欄公布筆試成績。
3、組織面試(2021年11月14日)
面試考試地點設在縣城主城區,面試考試當天憑本人身份證到考點領取面試準考證。
面試時間8分鐘,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設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個招聘環節。
面試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內容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等。面試由評委現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匯總后取平均分,面試成績最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面試結束后,當場宣讀面試成績。
4、總成績
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生總成績。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
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并公布人員名單。比例內末位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學歷(學位)較高者,筆試成績較高者。如果仍相同,則全部錄取。造成崗位空缺時,按照同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在縣人社局公示欄公布總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造成崗位空缺時,按照同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
(七)考察
考察內容是人事檔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按照同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合格人員進入公示環節。
(八)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縣人社局公示欄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空缺崗位按照同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手續,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員待遇
社區工作者的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和績效薪酬構成,依據《社區工作者薪酬待遇實施細則》確定的標準和辦法執行。按照企業職工身份標準核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所需經費由館陶鎮向縣財政申請。
擬聘用人員與館陶鎮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為三年,合同期滿后,可續簽或解除合同。人事檔案由館陶鎮委托縣人才交流開發中心代理。最低服務年限3年,服務期限內被聘用人員不得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如被聘用人員是館陶縣正式在編制的差額或自收自支人員,則需要放棄原身份和待遇,與原工作單位解除聘用合同之后,方可與館陶鎮簽訂聘用合同。
五、其它事項
1、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辦理聘用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所有招聘環節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進行(提供河北健康碼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戴口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