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州靖江市公安局招聘編外工作人員93人公告
來源:靖江市人民政府
2021-11-09 17:22:27
報名時間:11月11日9:00至11月12日17:00;筆試時間:未公布。掃碼加助教老師微信(gkt1142),領取筆試資料:
靖江市公安局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靖江市公安局因工作需要,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的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輔警)。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輔警)93人。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靖江市公安局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4.本市戶籍(或普通高校入學時為本市戶籍),男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1年11月11日至2003年11月12日期間出生);女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11月11日至2003年11月12日期間出生);
5.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報考人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
2.報考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學歷證書;
3.報考者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從工作安排,身體健康,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
4.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學生;
(2)與報考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報考應當回避的崗位;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 國家和省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據“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01-11崗位)、體能測試、面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步驟組織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靖江市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用本人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網上、電話等方式報名;
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為: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為:靖江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隊一樓大廳(人民南路198號)。
2.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黨員、復退軍人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當天更新的“蘇康碼”、“行程碼”截圖,近期有國(境)外或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自入境或離開中高風險地區之日起算已滿14天集中隔離期后續14天居家健康監測期的,當天除須本人“蘇康碼”為綠碼外,還須提供集中隔離期滿證明及居家健康監測期第3天、第7天、第14天3次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證明;
(4)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經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靖江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勞務派遣人員招聘報名表》;
(2)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和填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有不真實、不準確,一經查實,即取消相關資格;
(3)本次招聘開考比例1:3,報名結束后,如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由靖江市公安局研究確定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4.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到靖江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隊一樓大廳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
1.報考01-11崗位的人員參加筆試、體能測試及面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不指定復習資料,筆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最低合格線。參加筆試人員體能測試不計入總分,但須達體能測試合格線50分,筆試或體能測試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2.報考12-28崗位的人員參加體能測試和面試,體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50分為最低合格線,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體能測試內容為男子:100米、俯臥撐、立定跳遠;女子:100米、1分鐘仰臥起坐、立定跳遠。體能測試成績評分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執行。
3.面試。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成績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同分跟進)。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之比不足1:3的,按實際符合條件的人數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滿分為100分,60分為最低合格線,達不到最低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參加考試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并出示“蘇康碼”、“行程碼”。考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四)考核
報考人員中復退軍人加2分,中共黨員加2分,大學本科加2分。
(五)總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報考01-11崗位的人員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核分計算總成績;報考12-28崗位的人員按體能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核分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相關成績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六)體檢
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確定。如因懷孕需延遲體檢的,待體檢合格后,按程序進入考察及后續步驟。
體檢標準參照《靖江市職工入職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靖江市公安局組織考察,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相關要求執行。
(八)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指定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的監督。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公示結束后,由靖江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勞務派遣管理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并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靖江市公安局工作。對派遣人員實行2個月試用期,試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旦發現立即取消報考人員的考試或聘用資格。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簡章由靖江市公安局政治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81168818 監督電話:84810700。
靖江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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