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2021年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5號)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發〔2021〕1號)精神,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公告共招聘高層次人才1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1年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5號)》(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45周歲以下(1975年11月9日至2003年11月9日期間出生)。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11月9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其專業技術資格需要符合招聘單位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2021年畢業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1年畢業生;同時,全日制在讀的非2021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4.現役軍人;
5.“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報名由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受理,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
2021年11月24日-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現場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1.報名人員須填寫《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近期(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張。其中2021年畢業的考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
由學校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發布的《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試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自設二級學科名單(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學校自設交叉學科名單(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關目錄審核,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資格審查結果由招聘單位回復郵件或電話通知。
資格審查結果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由人事處電話通知或回復電子郵件通知。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請在2個工作日內及時與人事處資格審查人員主動聯系,否則因此影響考生應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六)相關事項。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點為2021年11月份,即到2021年11月份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全日制在讀期間不能視為工作經歷進行累計計算)。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四、招聘考試
(一)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在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可采用網絡、現場等形式由我校組織實施。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采取的面試方式待報名結束后另行通知。
(二)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為保證高等教育教學質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師崗位均設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數線,分數為65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教師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在及格分數線以上但未達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數線(即:面試成績在60-65分之間)的,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列為擬聘人選,結果報主管部門和省人社廳備案。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未頒發學歷學位證的,持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四)本公告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超過一個工作日面試人數最大值(約50人)時,視情況采取多場次面試或筆試加試等方式確定最終面試資格人選。最終面試資格人選數量依據招聘計劃按首輪每組面試或加試成績1:5確定。取得面試資格的人選按規定程序參加最終面試,其加試成績不作為總成績計算權重,考生成績以最終面試成績為準。
考試成績在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進行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考試成績相同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且受到縣級黨委政府及以上層次表彰或市(州)級及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獎勵的人員優先等〕;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的醫院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學校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選資格。
(三)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證件審核、面試或考核、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http://www.jvcit.edu.cn/)為本次公告(含補充公告)的發布網站和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有關招聘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工作網站進行發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招聘報名、政策咨詢、監督舉報電話詳見附件1中“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一欄。
(一)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電話:
0432-64644747、63388556(人事處)
0432-64644312(紀檢監察部門)
(二)主管部門電話: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廳人事處)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1:2021年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5號).xlsx
附件2: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