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杭集中學招聘教師2人公告
2021年11月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杭集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教育事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定,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杭集中學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1年11月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杭集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附后)中各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01崗位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80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02崗位年齡為45周歲以下(1975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備《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六)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現役軍人,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簡章),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不得報考。
2021年12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單位、招考崗位條件
可直接登錄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管理委員會網站(stkjxc.yangzhou.gov.cn),查詢《2021年11月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杭集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也可登錄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rss.yangzhou.gov.cn)查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招聘過程中將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應聘人員須認真遵照執行防疫動態最新要求。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
考試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應聘人員在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管理委員會網站上下載報名信息表,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本人信息后,將報名表電子檔發送至郵箱:stkjxcjyglzx@163.com。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21年11月12日09∶00-11月16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21年11月12日09∶00-11月17日16∶00。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通過郵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2、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報名信息表》中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年齡、學歷、專業等報名信息,所填信息須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證書等保持一致,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等。
(2)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本公告、報考指南、《崗位簡介表》等,弄清具體規定,遵循相關要求,準確選報崗位。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崗位簡介表》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11月16日16∶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考生應在規定時限內盡早選擇崗位進行報名,以便在資格審查未通過時,可及時改報其他崗位。
(4)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崗位簡介表》規定開考比例的崗位,按規定的程序、辦法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有關崗位招聘計劃核減、取消情況,及時在有關網站公布。
(5)《崗位簡介表》中招聘條件列有報考對象須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崗位(02崗位),考試直接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若報名通過人數超過崗位招聘計劃20倍的,將增加筆試環節,具體內容另行公告。
3、準考證發放
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發放筆試準考證。
4、資格初審
考生年齡、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報考資格初審工作,由生態科技新城管理委員會負責。報名期間,生態科技新城管理委員會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應聘人員關于考生年齡、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報考資格的咨詢,確保報考咨詢電話暢通。資格初審期間,生態科技新城管理委員會根據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要求和崗位所需條件,依據網上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并在應聘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需應聘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注明缺失或需說明的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如應聘人員對本人資格初審未予通過有異議的,可及時向生態科技新城管理委員會進行陳述、申辯,最遲不得超過11月18日16:00;生態科技新城管理委員會及時對資格初審異議進行處理并告知結論,最遲不得超過11月20日12:00。
對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生態科技新城管理委員會下載留存報考者的報名信息,以供面試前資格復審時使用。
(二)筆試
筆試全部采取閉卷考試方式。
1、筆試全部采取閉卷考試方式。筆試主要考察學科(專業)知識。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分,合格分數線為50分。
2、筆試日期:提前10日在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管理委員會網站(stkjxc.yangzhou.gov.cn)等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筆試地點設在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
3、考生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具體時間和考點及有關要求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根據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于考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考生在考試當天進入考點時應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蘇康碼”“行程碼”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并配合檢測體溫。“蘇康碼”“行程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考生方可進入考點。
(三)面試人選確定和報考資格復審
1、面試人選確定
對筆試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根據“報名注意事項”中第(5)項規定,考試直接采用面試方式進行的崗位,最終報名成功人員即為參加面試的人選。各崗位之間不進行調劑。
2、報考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生年齡、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報考資格復審工作由生態科技新城管理委員會負責。
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復審不合格等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含同分并列者)。為確保面試工作順利進行,面試人選遞補及有關工作須在面試前3天截止。
應聘人員對本人資格復審未予通過有異議的,可在接到復審結論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生態科技新城管理委員會進行陳述、申辯。
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方式的暢通,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協調應變能力、儀表舉止、愛好特長等綜合素質。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次考試(筆試、面試)均不指定復習教材(輔導用書),不組織、也不指定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五)體檢
符合上述“(四)面試”有關最低合格標準的人員,按其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其中,僅采用面試方式考核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根據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該成績仍然相同或僅采用面試方式考核的,則另行增加筆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工作由生態科技新城管理委員會統一負責,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生態科技新城管理委員會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組織實施,生態科技新城管理委員會統籌負責。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生態科技新城管理委員會按規定在有關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生態科技新城管理委員會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定權限、程序備案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獲準被聘用的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等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結果備案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因資格審查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應資格時,生態科技新城管理委員會及時告知考生取消資格決定的內容及依據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定執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工作紀律。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0514-80978061。邀請市紀委市監委等部門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紀工委0514-82929778。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項,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公告由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4-82931019、0514-82078068
附件:
1.2021年11月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杭集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xls
2.2021年11月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杭集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考指南.doc
3.2021年11月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杭集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
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管理委員會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