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蘇州市農業科學院特設崗位選聘公告
蘇州市農業科學院2021年特設崗位公開選聘公告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和《蘇州市事業單位特設崗位設置管理意見》(蘇人保事〔2017〕3號)有關規定,經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蘇州市農業科學院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特設崗位工作人員1名?,F將《公告》公布如下:
一、選聘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選聘的基本條件及選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身體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選聘基本條件
1、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70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且不受戶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2、選聘崗位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21年11月19日前,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10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1年11月19日前,以此類推。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登記靈活就業并審批確認或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1年11月19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選聘崗位簡介表
主管部門 |
選聘單位名稱 |
選聘崗位名稱 |
崗位簡介 |
選聘人數 |
學歷要求 |
專業要求 |
其他條件 |
蘇州市農業科學院 |
農業科研學科帶頭人 |
從事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承擔國家、省、市各級科研項目,帶領團隊解決農科研及農業生產中的技術難題。 |
1 |
本科及以上 |
農業類 |
具有相應學位;10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具有農業科研系列正高級職稱。并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其中三項:1.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2.被評為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3.入選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二層次培養對象;4.獲省部級及以上科技進步一等獎;5.入選省“六大人才高峰”培養對象。 |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7日9:00-11月19日16:00
2、報名郵箱:saasrc@126.com
3、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報名者將相關材料發送至報名郵箱。
(2)填寫《應聘人員報名審核登記表》(附件1,本人簽名)、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稱證書,以及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3)社會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勞動(聘用)合同或繳納社保清單。
(4)歸國留學人員另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蘇州市海外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待考試、體檢、考核后,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
4、報名者須對照本《公告》規定的選聘崗位和選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選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五、面試
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復審并報市人社局審核后,組織選聘考試。本次選聘不設開考比例。
1、資格復審、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形式:主要考察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能力和綜合職業素質,具體考核評議方案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由蘇州市農業科學院負責解釋。選聘政策咨詢電話:0512—66704216。
蘇州市農業科學院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1:蘇州市農業科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