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廈門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廈門市音樂學校校園招聘簡章
廈門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廈門市音樂學校2021年校園招聘音樂專業優秀畢業生簡章
根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廈委辦〔2005〕38號)文件精神,廈門市音樂學校擬擇優招聘2021屆優秀音樂專業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三)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
(四)所學專業符合崗位學科要求。
二、招聘對象及年齡要求
招聘對象為2022屆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優秀畢業生。本科生年齡25周歲以下(即1996年7月1日后出生,下同);碩士研究生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91年7月1日后出生,下同);博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6年7月1日后出生,下同)。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中阮兼柳琴1人、基礎樂理1人、音樂素養兼音樂治療1人。
四、招聘報名時間、地點
時間:2021年11月17日14:00-17:00
地點:上海音樂學院汾陽路校區北樓大廳
符合招聘條件的畢業生可在規定時間到上述地點報名應聘。
五、招聘程序
(一)簡章發布
在本單位及相關音樂院校發布招聘簡章。
(二)組織報名
應聘者在宣講會(報名現場)現場遞交簡歷,并出示以下材料原件、繳交其復印件: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在校成績證明、獲獎證明材料、三方協議書等。
(三)資格審核
學校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組織參加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核通過的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不足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學科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學科崗位。情況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學校提出意見報市教育局研究后再行確定。
(四)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專業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本專業教學設計和專業素養。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進入面試。
2.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由招聘單位門組織,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素質,滿分100分,合格線為80分。專業測試不合格者不進入面試。
參加專業測試人員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
(四)面試
1.從筆試、專業測試成績均合格者中,把筆試、專業測試成績分別乘以40%、30%后相加折算成合成分,按崗位擬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合成分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參加面試的,報考者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由面試評委進行當場打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五)綜合總分
綜合總分合格線為60分。
具體計算公式為:綜合總分=筆試成績×40%+專業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
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后2位。
博士研究生應聘者可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專業測試和面試,綜合總分=專業測試×70%+面試×30%。
六、簽約
按照該崗位聘用人數,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簽訂三方協議書。考試綜合總分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專業測試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筆試測試成績相同,則按面試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則重新加試一場專業測試,以加試的專業測試成績排名為準。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廈門市音樂學校官網(http://www.xmyyxx.com)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或經用人單位會同主管部門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于2022年8月16日辦理畢業生報到和就業手續,并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納入合同管理。
八、其它事項
(一)經考試確定擬聘用人員應于2022年8月16日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認證書等相關證書和證明材料。未取得相關證書和證明材料,或無故未前往應聘單位辦理報到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聘用。
(二)體檢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文件的要求,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院結合實際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指定醫院集中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并配合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日內向用人單位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用人單位組織到不低于三級醫院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體檢的結果無效。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約定的聘用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凡發現報考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違規作弊現象的,一經發現,予以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按照相關考試管理規定處理。
(五)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應據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因提供不實信息或信息錯漏而導致審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六)聘用前,各用人單位應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核實擬聘用人員有無失信被執行情況。發現擬聘用人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查看對應案號并聯系執行法院,函詢、核實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進展情況。被執行人已履行義務的,應在用人單位約定的期限內提供執行法院的書面證明,方可進行聘用;尚未履行義務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報考者在試用期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聘用人員的工齡、工資、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社保、住房公積金)等待遇依據廈門市有關規定認定。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廈門市音樂學校紀檢部門實施監督。
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應聘畢業生必須自覺遵守全國各地及上海音樂學院對現場招聘會有關防疫工作要求,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參加現場招聘人員14天內不得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和潛在感染 者接觸史,外省市參會人員、上海市參會人員14天內有外省市旅居史的,需提供近48小時核酸報告(出報告時間)。招聘會當天請配合做好信息登記、體溫檢測、“健康綠碼”查驗等工作,招聘活動期間全程佩戴口罩。
上述規定僅適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本規定及未盡事宜由廈門市音樂學校負責解釋。
廈門市音樂學校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