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滄州鹽山縣公安局招聘公安輔警100人公告
來源:鹽山縣人民政府
2021-11-16 16:15:57
2021年鹽山縣公安局公開招聘公安輔警的公告
經縣政府批準,決定為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組織招聘。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共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0名,男性。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高中或中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2、2021年及以前退役的士兵。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且品行端正。
3、年齡18周歲及以上(2003年11月15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及以下( 1991年 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高不低于168厘米,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1.0,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紋身、重聽、色盲、口吃等(參照招錄人民警察的身體條件)。
5、符合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凡涉及到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1月15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4、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有關紀律或規定被開除、辭退的;
5、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鹽山政務網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公告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報名地點:鹽山縣公安局黨員活動室(門衛二樓)。
3、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考生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進行審核:
(1)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2)畢業證、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藍底、同版照片3張;
(4)《鹽山縣2021年公開招聘公安輔警人員報名表》(附件1);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分別占總成績的50%。考試工作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考試測評機構組織實施。
1、筆試
(1)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公安業務相關知識,滿分100分。
(2)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在鹽山政務網公布。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和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入闈面試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環節。
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內容:綜合素質和通用能力。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合成及排名確定
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 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出現總成績并列的,采取依次按面試成績高者、學歷高者優先的方法確定排名順序。在此后的資格復審、政審、體檢、公示等環節發現問題需要遞補時,均按此排名順序確定。
(五)資格復審、政審
依據招聘計劃數與考生從高到低的總成績排名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和政審人員,由縣公安局政治處負責。
(六)體檢
資格復審和政審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人員名單在鹽山政務網公布,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由報考人負擔。
(七)公示
經資格復審、政審、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鹽山政務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工作待遇及人員管理
1、工作待遇
公安輔警實行勞動合同制,由縣公安局與本人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公安輔警月工資標準2200元、年服裝補貼1000元、并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均參照企業標準執行)和住房公積金。
輔警人員第一年只發基礎工資,當年考核合格的,從第二年開始發放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每月發放200元,績效工資隨工作年限調整,工作每滿一年,績效工資在上一年度基礎上再增加200元,期限為10年,10年內如有新政策,按新政策執行,10年后不再做調整。全年事假連續超過30天、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累計曠工超過15天者,視為考核不合格,參照《國家公務員條例》處理。
2、人員管理
縣公安局按照《滄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對新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在崗工作期間進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
五、招聘紀律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復審、政審、體檢、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考生所持證件(或填報信息)應真實、有效,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六、防疫要求
1、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被集中隔離,考試當天不能到達考點的,考試前7日內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因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復審、政審、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2、考生應提前趕到考點,主動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滄州健康碼綠碼”、“通行行程卡綠碼”、48小時內紙質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考生健康狀況承諾書》(附件2),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
3、無法提供相關健康證明材料的,不得參加筆試、面試等環節。同時,經現場醫療衛生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體征(體溫37.3℃以上,出現持續干咳、乏力、呼吸困難等癥狀)的考生,將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進行處置。
4、進入考點、參加考試期間,考生除身份核驗、面試答題環節外須全程佩戴醫用口罩。
請廣大考生自覺做到誠實守信,考試前注意做好個人防護,合理選擇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響考試。凡違反我縣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刻意隱瞞病情或者不如實報告發熱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觸史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考生,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本公告發布后,如疫情防控態勢突發重大變化,將按照上級指示精神,酌情調整變更相關工作安排。
咨詢電話:5125960 15933282968
2021年11月15日
鹽山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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