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州龍南市紀委市監委選調9人公告
龍南市紀委市監委面向市內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干部隊伍結構,經研究并報市委同意,決定面向龍南市內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名額
1.市紀委市監委派駐機構崗位工作人員6名(公務員),因工作特殊性,此崗位需外出辦案,適合男性。
2.市紀委市監委技術保障中心崗位工作人員3名(事業編制人員)。
二、考選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范圍
1.派駐機構崗位選調范圍為龍南市內已登記為公務員的一般干部,或符合直接交流進機關條件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一般干部。
2.技術保障中心崗位選調范圍為龍南市內已過試用期的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一般干部(不含教師、醫生)。
(二)報考資格
1.政治條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愛崗敬業,吃苦耐勞,擔當實干,服從組織調配,社會關系清楚,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優先。
2.學歷專業條件。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不限,公務員同等條件下法律類、財政金融類、會計審計類、公安類優先;事業編制人員同等條件下新聞學、財務管理、行政管理專業優先。
3.年齡要求。公務員32周歲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事業編制人員35周歲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工作表現。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身體條件。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國家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規定的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尚在試用期的;
4.未滿服務期的鄉鎮公務員,以及用人單位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其他不適宜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如實填寫報名表(見附件)一式二份,貼好近期兩寸同底免冠彩照,報經所在單位黨組(黨委)同意蓋章后,攜帶相關資料,到龍南市紀委市監委組織部報名。
報名需持以下資料:
1.紙質《報名表》一式二份,并拷電子版(含照片);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兩寸同底免冠彩照2張;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加蓋單位或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6.報名選調市紀委市監委派駐機構的需提交公務員(參公)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單位或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提供資料的復印件不予退還。
報名時間 :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地點:龍南市紀委市監委組織部(行政中心815室)。
(二)資格審查
成立市紀委市監委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邱輝同志任組長,市紀委市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和市人社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成員,根據報名條件和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保參加選調人員符合條件。經資格審查后,選調計劃與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達不到1:2的,則相應調減崗位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選資格。
資格審查合格者請于12月3日下午5:30前到市紀委市監委組織部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三)綜合考試
考試初定于2021年12月上旬,地點設在龍南市紀委市監委(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綜合考試分為兩個環節,第一個環節為寫作考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公文基礎知識、文字表達能力;第二環節為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工作能力、口頭表達和崗位適應性等綜合素質。
(四)政審考察
根據考生的綜合考試成績(寫作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從高到低排序(寫作成績和面試成績各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按照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同分的,則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政審主要是通過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查考察對象的“三齡兩歷一身份”、年度考核等次等情況。考察主要是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法等方面的綜合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廉潔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對象。
(五)確定擬選調人員
考察后,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
(六)體檢
擬選調人員統一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工作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的體檢標準實施。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產生的職位空缺,不再遞補。
(七)公示和辦理調入
最終確定的擬選調人員在龍南黨務公開網上公示7天,公示無影響的,按照《中共龍南縣委<關于進一步做大干部人才總量和優化干部人才配備流動程序的通知>》(龍字〔2020〕4號)規定辦理調入手續。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誠信報考,凡是發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選調資格。
2.選調期間,市紀委市監委設立專線電話受理咨詢和解答有關問題,聯系電話:0797-3541916。
3.未盡事宜,由市紀委市監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