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市澳頭街道招聘黨建聯絡員公告
惠州市澳頭街道公開招聘黨建聯絡員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有關要求,深化實施《澳頭街道貫徹落實<廣東省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實施方案》,大亞灣區澳頭街道辦事處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黨建聯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黨建聯絡員1名,作為街道干部儲備人選。
二、人員待遇
經考試合格錄用者,按照編外人員進行管理,參照大亞灣區上年度社會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發放工資(含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三、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政治立場堅定,堅定不移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始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與敵對勢力、黑惡勢力、邪教勢力作斗爭。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黨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群眾工作本領,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事業心,愛崗敬業、恪盡職守,敢于擔當、樂于奉獻。
4、中國共產黨黨員。
5、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6年11月22日后出生)。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7、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無違法犯罪記錄。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9、有村(社區)工作經驗者優先,學歷可放寬至全日制大專學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作為黨建聯絡員:
1、政治不合格。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公開發表違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定的言論,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有制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言行的;確屬弄虛作假、偽造手續或采取不正當手段發展入黨的;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嚴,存在個人主義、自由主義、拉幫結派、團團伙伙問題,成為宗族或其它利益團體代言人的;作風不嚴不實,不擔當,不作為,“四風”問題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評為不合格黨員的。
2、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紀黨規相關規定受處分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
3、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違反刑法,被調查期間或曾受到刑事處罰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調查期間或曾受到治安拘留處罰的;違反其他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被調查期間或曾受到處理的。
4、有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尚未撤銷的。
5、患有嚴重疾病無法正常履職的。
6、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公告時間為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
(二)接受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
3、網上報名郵箱:atdjb@dayawan.gov.cn;
4、澳頭街道黨建工作辦聯系電話:0752-5576391;
5、網上報名需按要求填寫《澳頭街道公開招聘黨建聯絡員報名表》,并在郵件上名稱標注“報考澳頭街道黨建聯絡員職位+報考姓名”。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資格審查地點:惠州大亞灣區澳頭街道興盛二路8號(澳頭街道辦事處七樓711室黨建工作辦);
3、資格審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澳頭街道公開招聘黨建聯絡員報名表》一份;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上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各一份);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同時提交電子版);
(4)提供計生證明、無犯罪證明;
(5)如有村(社區)工作經驗者,需提供村(社區)工作證明。
4、對報名人員年齡、學歷、政治面貌等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提供情況不實的,發現后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5、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電話通知領取準考證,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面試考試。
(四)集中考試
由澳頭街道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統一組織面試(面試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面試成績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最終名次按面試成績由高至低順序確定。
(五)體檢
由澳頭街道辦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街道黨建工作辦公室牽頭從街道各辦公室組成聯合考察組,考察組根據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提出考察意見,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擬聘用人員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者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由街道黨建工作辦公室統籌,按規定程序予以聘用。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資格審核貫徹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公告由澳頭街道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
中共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
澳頭街道工作委員會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