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黃埔區聯和街招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府聘員公告
廣州市黃埔區聯和街公開招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府聘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聯和街公開招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府聘員1名。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本次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府聘員1名。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試的方式。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政治覺悟高,思想素質好,無違法犯罪記錄,符合有關政審條件;
(二)有責任心,吃苦耐勞,能應對應急突發事件;
(三)年齡35周歲以下;
(四)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五)會操作計算機,能應用基本辦公軟件office;
(六)有一定的文字寫作功底,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好,有較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七)具有政府部門工作經驗,有汽車駕駛證開車熟練者,退役軍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有參加“法輪功”或其它邪教組織經歷的;從事過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道德品質上有劣跡行為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2日下午16時。(如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低于3:1,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延長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黃埔區聯和街黃陂新村東二街16棟二樓綜治辦,聯系人:孔小姐,聯系電話:87599706。
3.報名要求: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個人簡歷、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小一寸紅底照片2張、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學歷鑒定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參加報名,并現場填寫《報名表》。
(二)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儀表舉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質。
(三)復審與錄用
1.根據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人數1:1確定資格復審。未通過資格復審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復審資料的,取消體檢資格,按入圍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確定體檢資格。
2.街道統一通知考生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經面試、組織考察和體檢合格后,街道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若無收到影響聘用的舉報或異議,街道將擬錄用人員予以試用,試用期一個月。
4.試用期間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勝任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工資福利按照街道編外包干人員相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聯和街招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黃埔區聯和街道辦事處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