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單位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6人公告
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寧波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經市教育局同意,寧波市教育局3家直屬單位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6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此次擬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的單位為寧波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分類類別均為公益類,經費預算形式為全額撥款。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技能測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寧波大市范圍內的事業編制教師及民辦學校在職教師需要取得所在學校的同意。
四、招聘學校、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具體見附件1。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21年11月28日。
應聘人員通過寧波市教育考試院網站報名(報名頁面鏈接http://nbeea.nbedu.net.cn/school/NeiRead.aspx?id=1973)。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 現場確認和報名
(1)現場確認和報名時間、地點:
11月30日(周二)9:00-14:00,寧波國際會展中心(寧波市會展路181號),具體展位見寧波市第二十三屆高洽會參展單位名錄。
(2)資格審查要求: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材料到指定地點,現場審核確認時,招聘學校(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向審查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3)現場確認和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表1份(公告附件2,可下載后填寫)、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貼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研究生同時準備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和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它所有資料: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和學校就業推薦表(屬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人員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等。
3.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4.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將由各招聘學校(單位)通知本人,同時通知考試時間、地點。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參加考試,未按通知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考試的應聘人員,視作自動放棄。
(二)考試
采取筆試、面試、技能測試等方式,各招聘崗位考試的具體形式詳見附件
1 . 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相關專業知識等。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合格分60分。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寧波市教育考試網公布并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考生具體面試時間、地點。
應聘人員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應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的,視作放棄。
2.面試、技能測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專業素養、問題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技能測試主要考察應用操作技能或專項能力測試。面試、技能測試每項總分為100分,其中技能測試成績不足60分者、面試分數不足70分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應聘人員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技能測試。應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或技能測試的,視作放棄。
3.總成績
采取筆試+面試+技能測試的崗位,總成績為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60%)*60%,采取面試+技能測試的崗位,總成績為面試成績的40%和技能測試成績的60%之和,滿分100分,總成績不足70分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總成績70分及以上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如有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無筆試成績的加試結構化面試,加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于考試結束7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教育考試網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體檢與考察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以及學習和報考期間表現等情況。體檢與考察不合格者淘汰,體檢環節及以后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不予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市教育局報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寧波市教育局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擬聘人員可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或辦理聘用手續。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應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為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22年9月30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為國(境)外留學畢業生的,應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認證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如屆時上述二類人員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相應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擬聘人員須與招聘單位按事業單位聘用制度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規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年)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四)咨詢電話:報名咨詢:各學校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 政策咨詢:89183385。
(五)監督電話:89183287
寧波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2: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