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揚州廣陵區廣陵鎮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6人公告
廣陵區廣陵鎮2021年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促進就業困難人員穩定就業,兜牢民生底線,根據《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省政府53號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124號)、關于印發《泰興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泰人社發〔2021〕40號)等文件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6名。現就有關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崗位為城鄉社會管理崗和城鄉便民服務崗,詳細招聘計劃見《廣陵鎮2021年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詳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1.報名人員須為《江蘇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的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詳見附件2);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身體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紀律,吃苦耐勞;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1年12月3日至2003年12月3日期間出生);
5.大專及以上學歷(含大專在讀);
6.能熟練操作各類辦公軟件;
7.退伍軍人優先錄用(最低學歷放寬至高中)。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廣陵鎮人民政府統一組織招聘,擬報名人員現場進行報名。根據報名人數情況,確定考試招聘具體方法(另行通知)。擬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方可聘用,并為其辦理就業登記和勞動用工備案等手續。
2.報名時間截止:2021年12月3日;
3.報名地點:泰興市廣陵鎮黨群工作局(組織科);
4.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
(2)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經各鄉鎮(街道)人社部門認定的的就業困難人員(需攜帶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
(5)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四、工資待遇
被聘用人員工資待遇不低于泰興市最低工資標準,并按規定為符合條件人員繳納社會保險。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六、本公告由泰興市廣陵鎮黨群工作局(組織科)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3-82569160
泰興市廣陵鎮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1:廣陵鎮2021年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序號 |
崗位名稱 |
工作內容簡述 |
崗位數 |
工作地點 |
1 |
城鄉社會管理崗 |
從事村(社區)社會管理事務工作 |
1 |
廣陵鎮為民服務中心 |
2 |
城鄉便民服務崗 |
從事村(社區)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工作 |
5 |
廣陵鎮為民服務中心 |
附件2:江蘇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理
第二條登記失業人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歲以上、男50周歲以上的;
(三)特困職工家庭的;
(四)殘疾的;
(五)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的;
(六)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
(七)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被征地農民;
(八)優撫對象家庭的;
(九)軍隊退役的;
(十)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