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遼寧丹東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招聘高層次優秀人才公告
丹東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優秀人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社發〔2007〕1號)、《關于印發〈丹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丹人社發〔2011〕98號)等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博士學位的高層次優秀人才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年滿十八周歲,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2021年丹東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具有博士學位的高層次優秀人才崗位信息表》(詳見附件1)。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應聘要求具有博士學位,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應聘者相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日期為報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畢業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報考人員經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并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按規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員崗位信息在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dandong.gov.cn)統一發布。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11月22日上午10:00至2021年11月26日中午12:00。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攜帶以下材料到丹東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4樓402室)現場報名審核。聯系人:唐嘉函0415-3192721。
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報名表。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者請到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dandong.gov.cn)下載并填寫《丹東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2021年具有博士學位的高層次人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詳見附件2)。
2.身份證、各層級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執業證、榮譽證書(包括獎學金獲得證書)、個人簡歷(500字以內)、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海外留學經歷證明等招聘條件要求的材料。
(三)資格審核
我單位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現場審查確認。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身份證、大專及以上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審核時須同時提交學生證和學校推薦意見書(已取得學歷、學位證的考生可以不提供)。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生資格。現場資格審核時間及相關事宜將通過電話通知應聘者,未在規定時間內接受現場資格審核者,將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我單位組織實施,考核采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專業知識、業務水平和崗位適應能力。面試成績即為考核成績。
(五)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在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dandong.gov.cn)公布。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
體檢由我單位統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單位提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
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六)考察
我單位對擬考察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信息統一在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dandong.gov.cn)公布。
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備案手續。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我單位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具體事宜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六、其他
(一)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在招聘期間,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規定招聘步驟參加的,視為自動棄權。
(三)在體檢和考察環節,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七、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報名咨詢電話:0415-3192721
紀律監督電話:0415-3192715
附件1: 2021年丹東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具有博士學位的高層次優秀人才崗位信息表
附件2:丹東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2021年具有博士學位的高層次人才公開招聘報名表
丹東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