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市宿城區融媒體中心招聘全媒體播音員2人公告
宿遷市宿城區融媒體中心招聘全媒體播音員公告
宿城區融媒體中心是宿城區委宣傳部下屬正科級事業單位。為優化區融媒體中心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滿足宿城區新聞事業發展需求,經研究,宿城區委宣傳部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媒體播音員(主持人)2名(事業編制),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2人,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內容,詳見《宿城區融媒體中心公開招聘全媒體播音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含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普通話一級乙等以上并持有播音員主持人資格合格證(2022年應屆畢業生只需具備普通話一級乙等以上合格證);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指2003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91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六)男性要求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要求身高在160cm以上;
(七)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宿建發〔2017〕193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與初選、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資格審查及注意事項
1.報名: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考生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資料:①本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件;②學歷證書原件掃描件;③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掃描件;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5k~50k;⑤播音員主持人資格合格證(2022年應屆畢業生只需具備普通話一級乙等以上合格證);⑥提供突出本人主持鏡頭的三分鐘以內節目視頻。
以上報名材料請壓縮打包并標注姓名+性別,發送至郵箱:xcbsqwhcm@126.com。
報名時間: 2021年 11 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1日止。
咨詢電話:0527-80517889 0527-82960369
2.資格審查、初選:報名時間截止后,評委組通過對報名者提供的個人資料、視頻作品進行資格審查、初步篩選,電話告知報名者資格審查、初選結果。通過審查、初選的報名者,按電話通知要求領取準考證,攜帶身份證原件進行考試。沒有通過資格審查、初選的報名者對結果不服的,應在接到電話通知結果后1日內向區委宣傳部提出陳述申辯,逾期視為無異議,接到陳述申辯后在2個工作日內答復。
3.通過資格審查、初選的報名者,領取準考證時現場繳納報名費100元/人。
4.注意事項:報考者不得偽造證件、弄虛作假,違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部分。筆試、面試成績均為百分制,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實行四舍五入。最終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應聘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有一項低于60分的,取消考試資格。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不指定復習用書;面試形式為新聞出鏡播音、模擬新聞現場出鏡。考試成績現場告知考生,并在宿城在線網站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
(三)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另行組織考試確定。
體檢工作由宿城區委宣傳部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體檢前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時在職但體檢前已辭職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宿城區委宣傳部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結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五)公示和聘用備案
考察結束后,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宿城在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合格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區委宣傳部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反映的問題經查實后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如體檢、考察結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規定被取消體檢、考察、聘用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等)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遞補。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考生應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公告由宿城區委宣傳部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7-80517889 0527-82960369
監督舉報電話:0527—82960171
附件:
宿城區委宣傳部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