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事業單位招聘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簡章
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下半年事業單位招聘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簡章
一、單位簡介
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是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直屬高職院校、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國家示范性軟件職業技術學院、自治區優質院校、自治區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我校位于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巴彥鎮內蒙古高職教育園區。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
學校設有電子與自動化學院、計算機與網絡安全學院、軟件與大數據學院、數媒與藝術設計學院、電子商務學院5個二級學院,招生專業和方向34個,其中電子信息工程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技術等10個專業為自治區品牌專業。
二、招聘計劃、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人。具體招聘崗位詳見《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崗位需求表》。
(二)招聘對象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人員,且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三)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5年10月15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80年10月15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國外院校畢業學科專業須與公布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且以我校有關專家組認定為準。
(8)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需求表》)。
(9)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時間要求2021年7月31日前,其他條件取得時間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
2.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網上報名地址:http://zp.imeic.cn。
2.報名時間:2021年11月24日-26日17:00,報名網站開放時間:每天8:00-23:00。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且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報名,報名與參加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名時需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專科、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須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須完整填寫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從事的主要工作),上傳身份證、本科、碩士期間的畢業證、學位證、學業成績單、外語水平證明、中共黨員證明等原件掃描件。
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企業單位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4.應聘者須對簡歷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面試、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5.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由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初審通過后工作人員電話通知面試事宜。
四、招聘方式
(一)面試
1.面試由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負責組織實施。在組織面試前,對面試考官進行面試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試工作紀律方面的培訓。
2.本次考試不設開考比例。
3.應聘人員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凡在規定時間未到場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統一實行百分制,由考官現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5.應聘人員面試結束后,由主考官現場公布應聘人員面試成績。
6.面試地點: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7.面試方式:專任教師崗位面試采取現場試講和答辯的方式進行。時間為30分鐘(試講15分鐘,答辯15分鐘)。
8.面試設立考官小組,每個面試組由7名考官組成,其中,非招聘單位考官應不少于二分之一。
9.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在同一考官小組進行面試。
10.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75分,方可進行下一環節。
11.面試命題工作由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負責,命題須按照有關規定入闈管理。
12.面試考場的設置應符合有關要求,對應聘人員面試過程要進行全程攝像、錄音,并對音像資料妥善保管。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將《面試考官評分表》《面試成績匯總表》、面試過程音像資料及面試試卷等原始資料整理存檔,保存期不少于5年。
13.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應聘人員考試成績=面試成績
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在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一)體檢
1.體檢在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體檢機構進行,費用自理。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工作在面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完成。
2.體檢時,要做到認真負責、組織嚴密、程序嚴格、公開透明。應聘者需要復檢的,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在接到醫療體檢機構通知后及時通知應聘者進行復檢。
3.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4.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考察
1.組成考察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被考察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3.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4.考察工作在體檢工作結束后一個月內完成。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2.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3.公示期間,對于反映應聘人員有關問題的舉報信、電話以及有關部門轉辦的舉報信,要認真登記,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和轉辦單位。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4.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聘用
1.公示結束后,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將《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花名冊》和《內蒙古自治區直屬(含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2.應屆畢業的擬聘人員,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以及成為在讀全日制學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4.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時,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項
(一)招聘單位在本次招聘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擬取消應聘人員考試、聘用資格的,依據有關規定及時告知應聘人員被取消資格的相關事宜、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
(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和聘用后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三)本次招聘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3次。
(四)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無關。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次招聘考試的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請應聘人員在考試前做好個人防護,減少非必要流動。
八、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
(一)監督舉報電話:
0471-4909840(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紀檢處)
(二)政策咨詢電話:0471-4909824、4909841、4909842(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人力資源處)
附件:
內蒙古電子信息職院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