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邵陽市北塔區事業單位招聘13人公告
2021年邵陽市北塔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邵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邵人社發〔2019〕54號)等文件精神,北塔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3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整個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發布公告、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招聘相關信息發布在北塔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eita.gov.cn)。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要求有一定年限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崗位的條件;
要求有一定年限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的崗位,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工作的經歷;在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以及自主創業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工作經歷和服務年限時間截止計算至2021年11月30日。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
(二)不能報考人員
1.我區范圍內在職在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離開我區未滿一年的原在職在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現役軍人;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6.不接受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報名,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名,其他情形依次類推;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的崗位;
8.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9.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時間、方式、資格審查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地點:北塔區政府辦公樓六樓634會議室。
(二)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三)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期間進行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
(四)相關要求
1.根據省市相關疫情防控要求,報名時應佩戴好口罩,出示防疫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接受體溫測量。之后按照領取報名表→填寫報名表→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主管單位進行資格審查→現場照相→交報名表的程序進行。凡不交報名表、不現場照相者屬報名不成功,報名不成功者不能參加考試。
2.填寫《2021年北塔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并提供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需一式兩份)、近期一寸藍底證件照片兩張,在職在編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3.本次招聘不接受委托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不得重復或多報崗位,多報崗位者取消報名資格且不另行通知。
4.每個崗位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筆試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
5.報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6.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邵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邵人社發〔2019〕54號)和本公告等有關規定,并在報名時作承諾簽字。
五、筆試、面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定于2022年1月8日,具體考試時間段、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2022年1月6日至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筆試準考證發放地點:北塔區政府辦公樓六樓634會議室。報考人員持正式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代領的持報考人員和被委托人正式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
2.筆試內容:見附件1。
3.考生攜帶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原件參加筆試,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實際參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或達到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平均分方可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5.筆試成績公布在北塔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eita.gov.cn)。
(二)面試
1.面試方式:見附件1。
2.面試對象:按照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2:1的比例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有多名成績相同者,則一并進入面試。如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不足2:1的,該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后續程序。
3.面試時間、地點:見公告。面試前2個工作日為面試通知單發放時間,報考人員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至北塔區政府辦公樓六樓634會議室領取,代領的持報考人員和被委托人正式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參加面試時需攜帶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面試通知單原件及筆試準考證原件,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4.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5.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公布在在北塔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eita.gov.cn)。
六、體檢
1.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算綜合成績,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綜合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為準,筆試成績仍相同者,以學歷高者為準,學歷仍相同者,以其高校必修課目平均成績高者為準,必修科目沒有分數以等次確定的,必須是合格以上,該科目不計算平均分。
2.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工作安排公布在北塔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eita.gov.cn)。
3.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按規定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5.體檢時,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原件、面試通知單原件,缺少證件者不得參加。
6.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懷孕導致部分體檢項目未完成者可先參加考察,待孕期結束完成未檢項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考察結果及擬聘人員名單經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后,與擬聘用人員相關材料一并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
八、公示
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北塔區政府網(http://www.beita.gov.cn)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九、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由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新進人員實行試用期,首次聘用期限為五年,原則上五年內不得調離北塔區。
對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應聘人員聘用后被查明有違紀違規行為的,由招聘單位與其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相關規定作出處理。
十、其他
1.本次招聘對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等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可按照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招聘各程序相關信息均在北塔區政府網公布,不再對考生進行單個通知,凡不按規定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4.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保持通訊方式暢通,因通訊方式不暢導致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5.未盡事宜,由北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十一、紀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參與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回避制。
2.嚴格遵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和《邵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邵人社發〔2019〕54號)相關規定,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3.疫情期間,報考考生須遵從防疫考務要求。
4.本次公開招聘監督舉報投訴及考試咨詢電話:
①監督舉報投訴電話:
北塔區紀委監委0739-5026061
北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39-5622162
②報名及考試咨詢電話見附件1
北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