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東德州平原縣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29人公告
2021年平原縣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人才隊伍結構,引智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海內外高校公開引進29名高層次人才到事業單位工作(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范圍
碩士研究生崗位: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承擔國家碩士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研機構畢業生;經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國(境)外高校碩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據《德州市事業單位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特聘辦法》(德人社發〔2018〕48號),通過雙向選擇,直接列為考察人選,不占本次引進計劃。
應屆及擇業期內均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二、引進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四)具有引進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碩士研究生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1月29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0年11月29日后出生);
(六)具備引進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引進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相應學位證書應于2021年11月29日前取得,其中留學人員報考的,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并于體檢前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
應屆及擇業期內均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時間為2019年、2020年、2021年)未落實過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本次公告中提到的“未落實過工作單位”一詞以未曾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和未繳納過社會保險為準。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不得引進:
1.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
2.曾受過刑事處罰、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引進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3.引進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回避情形的崗位。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引進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引進程序
(一)郵件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1年11月29日8:00----12月1日16:00
本次人才引進采取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登錄平原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2021年平原縣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報名表》、《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3)按要求如實填寫,并將相關材料按照先后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文件發送至郵箱:pyxrsjsgk@dz.shandong.cn,文件名稱統一命名為“姓名+報考崗位”。
引進人員提交相關材料掃描件包括:
1.《2021年平原縣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報名表》、《誠信承諾書》;
2.居民二代有效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留學生應聘的,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并作出規定時間內可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
(二)資格審查
審查時間:2021年11月29日9:00-12月2日12:00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及時查看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報名條件的,通過初審;對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少內容,并退回報名人員進行補充。
報名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在平原縣政府網站進行告示。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對出現不符合報名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各種違規問題的,不論哪個階段、哪個環節,一經查實,取消引進資格。
此次人才引進不設開考比例,對最終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數的崗位,經有關部門研究同意,可以根據報名情況進行適當調整或核減。
(三)考試
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具體時間及相關事項在平原縣政府網站進行公告。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分析判斷、計劃決策、邏輯思維、組織協調、學習創新、語言表達、應變控制等從事崗位工作所必須的能力素質。面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范圍。
(四)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人選(面試成績相同者,采取增加專業測試的方式予以確定)。考察可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還要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資格復審。并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凡發現檔案“三齡二歷一身份”等信息造假、報名信息不真實的,一律取消考察對象資格。
(五)體檢
考察合格人員參加統一體檢。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進;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未經縣引進主管部門同意,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1次,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醫院級別不低于原體檢醫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考察、體檢放棄、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該崗位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并進行考察體檢。
報考人員在整個報考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當及時聯系縣人社局變更聯系電話,以免錯失引進機會。
四、公示和引進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引進人選,在平原縣人民政府網站和“平原人社”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人員,根據高分先選的原則,安排到相關單位工作。對反映問題影響引進并查實的,不予引進。
五、相關待遇
引進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符合條件人員享受《關于實施“人才興德”行動建設新時代區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發〔2020〕13號)規定的相關待遇。
六、調劑使用
對參加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但未被引進的人員,在年度用編進人計劃內,由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按照專業對口、人崗相適原則,推薦到其他事業單位,雙向選擇,服從調劑的,擇優引進。
七、其他
(一)本次引進不指定任何單位(包括院校、科研機構、黨校、行政學院)和個人編寫有關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考試的培訓班。
(二)關于此次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的考試時間安排及注意事項,請關注平原縣人民政府網站有關通知公告內容,將陸續發布。
(三)在人才引進組織實施過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聯系人:孫俊俊,咨詢電話:0534-4256611
郵箱:pyxrsjsgk@dz.shandong.cn
平原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平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1:2021年平原縣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計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