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伊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招聘39人公告
伊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市第五人民醫院(市傳染病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和市疾控中心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根據《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黑人社發[2014]63號)有關規定,公告內容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此次共計劃招聘39人,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
(二)具有與招聘崗位職責相符合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結構水平、技能條件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心理素質,能勝任擬聘崗位的工作任務。
(三)年齡為35(含)周歲以下(1985年11月29日后出生),招聘具備博士學歷和專業技術中級職稱人員可放寬至40(含)周歲以下(1980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招聘專業技術高級職稱人員和符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辦明傳〔2020〕13號)規定的人員可適當放寬至45(含)周歲以下(1975年11月29日出生)。
(四)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下列人員不在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以及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2、受黨紀政務處分在處分期或影響期未滿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因違規違紀被國家機關或企業事業單位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在各級招考過程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且在禁考期的人員;
6、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
7、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或事業工作單位人員(含試用期內的)被辭退未滿5年的;
8、按照政策規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崗位的人員;
9、其它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和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進行。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發布公告:2021年11月29日— 12月7日在伊春市政府網站發布。
(二)報名時間:2021年12月6日—12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應聘者根據發布的招聘公告,到招聘單位現場直接報名,也可將相關報名材料掃描成電子資料打包成壓縮文件發送至郵箱wjwgkzp2021@163.com,電子資料須清晰可辨。
(四)現場報名地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科教科;報名咨詢電話:0458—3907516,0458-3907519; 聯系人:粱巍。
(五)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注: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相關專業資質原件及復印件2份(資格證、執業證、職稱證)。
3、學信網上學歷查詢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內)2份。
4、近期同版藍底免冠2寸照片4張。(報考人員需提供制作準考證照片,像素為100*140大小在20kb以下、jpg格式的電子版照片。)
5、在崗、在編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符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黑政辦發〔2013〕42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黑政規〔2018〕17號)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辦明傳〔2020〕13號)規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報名人員,筆試成績按政策加分,應在報名時提供有關證明加分材料進行加分確認,逾期不受理。所有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到現場確認的,視同放棄享受加分政策。
(六)資格審查
對報名者提交的材料由用人單位進行初審,報名結束后由資格審查組對報名者的資格進行復審,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參加考試人員。
(七)注意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考生弄虛作假、違紀違規等行為,隨時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
2、通過資格審查后,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應不低于3:1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經招聘方案核準備案部門同意可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并由原招聘信息發布單位在同一媒體向社會公布。對于傳染病、結核病、麻醉、兒科、婦產科、醫學檢驗、藥學等緊缺專業達不到3:1的,經招聘方案核準備案部門同意,可以適當降低比例;原報考人員報考的崗位被取消的,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
六、考試辦法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滿分100分,內容為醫學理論基礎知識。符合加分政策的,筆試成績按政策性加分。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筆試結束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原則上以招聘崗位3:1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特殊情況經招聘方案備案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如末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在伊春市政府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滿分100分。由面試官當場進行打分,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七、確定人選
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60﹪+面試成績×40﹪。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報考同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和面試成績均相同,則進行筆試加試。考試總成績在伊春市政府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
八、體檢和考察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無異議者,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有關單位按照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放棄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以及在報名、考試等環節上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按報考崗位總成績依次遞補。
九、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者,按程序辦理試用手續,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一年;有工作經歷人員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事業單位落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等工資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生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包含試用期),考生應服從招聘單位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十、招聘紀律
報考人員必須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證明、證件等相關材料,遵守事業單位招聘的有關規定和政策,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不協助他人舞弊。資格審查貫穿考試全過程,對在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過程中被認定違紀違規的,將按照相關法律和規定進行處理。
本公告由伊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伊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2021年伊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表.xls
附件2:2021年伊春市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3:黑龍江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設置指導目錄(醫藥學類).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