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東濟寧魚臺縣退役優秀運動員招聘安置方案
魚臺縣2021年度退役優秀運動員招聘安置方案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等規定及中共濟寧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濟寧市體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度退役優秀運動員就業安置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濟體人字[2021]2號)精神,按照“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本招聘安置方案:
一、招聘安置對象
參加全國及以上各類比賽取得顯著成績,被列入2021年度市退役優秀運動員就業安置范圍,且選擇招聘安置的魚臺籍退役優秀運動員。
二、安置數量及崗位
魚臺縣業余體育學校教練員1人。
三、安置程序
本次招聘安置工作由縣教育體育局按照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統一組織實施。
招聘安置采取考察的方式進行。由縣教育體育局直接通知退役運動員本人,現場組織報名。進行資格審查,經考察、體檢,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聘用。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11月30日(周二)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00
報名方式:報名人員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比賽名次及榮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張,到魚臺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湖凌三路79號)現場報名。
(二)考察與體檢
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查閱檔案、查驗證明、實地考察和談話等多種方式進行,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按照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辦理聘用手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經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辦理聘用手續。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聘用。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不低于5年),確立人事關系。應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的,視為棄權。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魚臺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