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西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聘公告
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5名高層次人才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中共桂林市委組織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桂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桂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市人社發(fā)〔2012〕80號)精神,現決定組織實施2021年度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工作,本次招聘共4個職位,計劃招聘5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yè)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六)應聘實行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相應的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詳見《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職位計劃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新錄用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新聘用未滿3年(含試用期)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名;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人員;
6.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21年11月30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5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特殊年齡要求詳見《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職位表計劃表》(附件1)。
3.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取得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的書面同意后,方能報考,一經聘用,若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因不同意報考拒絕辦理相關手續(xù)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察、體檢、公示和聘用等環(huán)節(jié)進行。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桂林人才網、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發(fā)布招聘公告及職位計劃表。
本公告發(fā)布時間:2021年11月30日-12月8日。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實行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共2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接收報名。
3.報名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桂林市臨桂區(qū)飛虎路9號,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行政辦公樓人事科519室,聯(lián)系電話:0773-3975030。
凡符合招聘職位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現場填寫《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二份,貼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相關證明材料包含: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資格證書、主要科研成果證明及獲獎證書、從事本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工作崗位證明、管理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書面同意報考證明等材料,有海外學習工作經歷的須提學歷認證材料。通過資格審查后交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各一份。
現場報名原則上要求報考人員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受委托人應提供委托人親筆手寫委托書(加蓋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報考人員委托受委托人報名并承擔責任。
(三)資格審查
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工作人員現場按照本《公告》的規(guī)定和《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職位表》公布的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當面反饋給報考人員。
報考人員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仍提供虛假信息報名參加考核的,一經核實,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承擔。
四、考察
(一)考察人選確定
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人員,由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專家進行綜合考核,按綜合考核分從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實施,考察組成員由3到5人組織。
(二)考察內容
主要考核報考人員報考資格的匹配性、真實性,以及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遵守原工作單位規(guī)章制度等情況。考察的同時,要對應聘者報考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復審。
(三)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確的考察意見(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四)考察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察組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考察結束后要形成書面材料,考察組成員簽名,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五)考察不合格,不能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統(tǒng)一組織實施,并到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體檢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體檢嚴格按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根據考核結果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三) 組織體檢時,工作人員(含體檢醫(yī)生)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含體檢醫(yī)生),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六、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學校根據考核、考察及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在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將擬聘人員信息報主管部門。對公示期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經核查屬實,不得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后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二)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簽訂合同時間應以自到聘用單位報到之日起計算。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yè)的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參與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度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工作的各部門各單位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 和《關于印發(fā)
(二)招聘單位必須按照“公平、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三)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五)嚴守工作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六)加大監(jiān)督力度。招聘單位要嚴格按公開考試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監(jiān)督。如發(fā)現違規(guī)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jié)輕重按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上級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進入校園須佩戴口罩,出示“廣西健康碼”綠碼、“行程碼”綠碼,接受體溫檢測,聽從工作人員的疫情安排。2021年11月1日后,從有本土新冠病例報告的省(區(qū)、市)返桂報考人員,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八、其他事項: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級基數。
2.報考人員在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考試報名、資格審查、考察、體檢等相關環(huán)節(jié)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3.報考人員注意核對報考專業(yè),專業(yè)請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21年版)》核對。
4.本《公告》由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解釋電話: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人事科0773-3975030。
相關網站:
桂林人才網http://www.glrcw.com
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https://www.glnc.edu.cn
附件1: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yè)技術人員職位表計劃表.xls
附件2: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yè)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3: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21年版).xls
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