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建筑大學招聘工作人員啟事
吉林建筑大學招聘工作人員啟事(2021年12月)
根據學校發展建設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相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政治可靠,作風優良,遵守法律法規和道德規范。
2.有愛崗敬業和集體主義精神,團結協作意識強,執行力強。
3.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二)招聘崗位、人數和條件
計劃財務處
財務工作人員1名。招聘條件為:
30周歲及以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會計學、財務管理、應用經濟學專業,本科為公辦院校全日制學歷學位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學專業。
二、用人方式和工資待遇
上述招聘崗位為專業技術初級崗位。經招聘考核確定的擬聘人選,學校統一組織與具有人才派遣資質的派遣單位簽訂人才派遣協議,試用期6個月,首聘期為2年,聘期滿如工作需要,經考核合格可以續簽協議。聘期內比照事業編制同職務同條件人員發給工資,繳納五險一金。
三、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請于2021年12月3日至11月9日期間,按照招聘崗位所在單位聯系方式進行報名(詳見附件1)。通過電子郵件報名的須同時與招聘單位聯系人通過聯系電話進行確認。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各級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現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現鑒定意見》和《宗教信仰調查表》,以及招聘崗位其他要求的有關證件及證明。其中,2021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除須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招聘崗位要求2021屆畢業生應為公告發布之日前已取得學歷學位者。招聘單位有其他要求的,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材料。
應聘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
(1)應聘報名表(見附件2)
(2)畢業證、學位證、成績單復印件一份
(3)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思想政治表現鑒定意見
(5)宗教信仰調查表
(6)其他獲獎證書復印件
(7)有工作經歷的提供在職證明(非事業編制的還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繳費證明)
(8)招聘崗位其他要求的有關證件及證明
(9)招聘單位有其他要求的材料
四、招聘考核
本次自主招聘按照責權利相一致原則,統一由招聘單位自主組織實施。主要包括資格審核和招聘考核過程。考核方式由招聘單位依據崗位特點,結合工作實際自主確定。可包括面試、試講、操作測試等多種靈活方式。
招聘考核具體時間,由各招聘單位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另行確定。
五、考察及體檢
由招聘單位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 :1的比例確定推薦聘用人選,并進一步組織對推薦聘用人選的思想政治考察。考察通過的由學校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可列為擬聘人選。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崗位,由招聘單位自主確定是否按考核成績依次遞補。
六、聘用
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情況,報學校最終研究審定后,由學校人事處結合用人單位實際工作安排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七、其他
未盡事宜,由學校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葛晨嬌
聯系電話:0431-84566143
吉林建筑大學人事處
2021年12月1日
附件2:吉林建筑大學2021年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