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宜昌市市直事業單位赴武漢大學招聘公告
宜昌市市直事業單位2021年赴武漢大學人才引進校園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湖北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才聚荊楚”工程和宜昌市委、市政府《關于印發優化人才生態加快人才集聚有關文件的通知》精神,按照《關于開展2021宜昌市人才新政推介會暨“千企百校行”校園招聘活動的通知》要求,宜昌市市直事業單位將開展赴武漢大學人才引進校園專項公開招聘工作,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
二、招聘計劃
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宜昌市市直事業單位2021年赴武漢大學人才引進校園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6.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招聘考試
1.現役軍人;
2.普通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審核
(一)公告發布
招聘公告在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引才單位(主管部門)和武漢大學網站面向社會公布。
(二)報名方式與時間
1.網絡報名: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2月4日14:00。(其中,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只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按照《宜昌市市直事業單位2021年赴武漢大學人才引進校園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中的聯系方式,通過電子郵箱報名。
2.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12月4日8:30-14:00
報名方式:應聘人員于12月4日參加我市在武漢大學舉辦的校園招聘會現場報名。
(三)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考生應攜帶《宜昌市市直事業單位2021年赴武漢大學人才引進校園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及與報名條件一致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至校園招聘會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經招聘單位資格審查通過后,方有資格參加招聘考核測試。2022年應屆畢業生持院校畢業有效證明,畢業證取得時間截止為2022年8月31日,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網絡報名考生需提供以上材料原件掃描件發送至引才單位指定郵箱。
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引才單位負責,并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偽造證件、材料,填報內容虛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2月4日14:00,引才單位同步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反饋資格審查結果。
五、考核測試
引才單位制定人才引進考核測試工作方案,并及時在引才單位和主管部門網站發布公告,考核測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可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一一通知到每位面試考生,并做好記錄。考核測試公告中需確定測試內容和形式等基本要素。
其中,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定于12月4日至5日,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進行現場測試,相關事宜詳見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的面試公告。
六、體檢、考察
按考生成績,根據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
體檢在招聘單位指定的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引才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關規定和實際需要擬定。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在校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引才單位可按照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員。
(四)體檢、考察時間地點由主管部門或引才單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引才單位應根據考生綜合成績、考核、體檢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定后,在本部門或引才單位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八、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須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按規定進場。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九、違紀違規處理
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35號)執行。
附件:
1.宜昌市市直事業單位2021年赴武漢大學人才引進校園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2.宜昌市市直事業單位2021年赴武漢大學人才引進校園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