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滄州獻縣事業單位招聘25人公告
中共獻縣縣委組織部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中共滄州市委組織部、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滄人社字〔2011〕133號)和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部分縣(市、區)2021年事業單位招聘計劃備案的批復》(滄人社批〔2021〕15號)、崗位現有空缺情況及獻縣融媒體中心用人需求,經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5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及證件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資格復審、考察、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數量
此次公開招聘共有招聘崗位22個,招聘工作人員25名。各招聘單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獻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2021年及以前畢業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以學信網查詢結果為準)。報考獻縣財政局財政綜合改革服務中心“管理”崗位、非稅收入服務中心“管理1”崗位的考生要求獻縣戶籍或生源地,其他招聘崗位不限戶籍。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年齡等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6、報考教育類崗位人員,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幼兒園、小學、中職教師資格為兩科筆試成績,初中、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報名應聘,所有擬聘用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此次招聘部分崗位限“高校畢業生”報考,“高校畢業生”包括:2021年應屆畢業生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2021年應屆畢業生指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1年高校畢業生;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獻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要求確定,凡涉及年齡、戶籍遷入時間、工作時間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13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開除公職的;
2、失信被執行人;
3、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5、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
6、全日制普通類在讀的非應屆畢業學生;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獻縣人民政府官網面向社會發布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公告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當前仍處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時期,所有考生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中高風險地區來獻縣人員需隔離期滿),在報名、考試等環節都要持有48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河北健康碼“綠碼”,接受行程碼查驗,除身份核驗環節外須全程佩戴醫用口罩,測溫正常才能參加招聘。對體溫超過37.3℃的人員須進行復檢,仍超過37.3℃的,交由防疫人員進行判斷。請考生根據自己報名及考試時間合理安排核酸檢測時間,以免影響參加報名、考試。
(二)報名
1、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2021年12月13日上午9:00開始公開招聘報名工作,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17日下午5:00。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資格及證件審查
資格及證件審查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可登陸獻縣人民政府官網下載《獻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持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戶口本、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其他要求證件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要求復印戶主頁及本人頁),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張到縣人社局一樓南側公開招聘報名處報名。按照崗位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進行審查,審查通過人員每人繳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3、開考比例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規[2016]1號),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開考比例設定為:崗位報考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1,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并通知報考該崗位人員。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與面試兩部分。考試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統一組織。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筆試命題、閱卷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考試測評機構實施。
筆試科目:
第一類(教育類):教育類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考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相應學科專業知識。
第二類(綜合類):綜合類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驗》。
第三類(衛生類):衛生類招聘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
第四類(播音新聞制作類):播音新聞制作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
具體筆試時間及考場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為2021年12月21日-12月23日,地點在獻縣人社局七樓事業股。
筆試成績、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名單在獻縣人民政府官網公布。
2、面試
根據招聘人數和筆試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環節。面試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嚴格按照《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冀人社字[2014]25號)組織實施,采取異地命題、外聘評委、縣紀委監委監督的方式進行。評委及工作人員均實行入闈封閉管理,考生抽簽決定面試順序。教育類崗位采取試講的辦法進行;播音主持4個崗位采取“出鏡試播”的方式進行,“出鏡試播”采取抽取新聞稿件進行新聞播報的方式;其他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主要對應聘者的適崗能力、職業素質和舉止儀表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面試成績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
具體面試時間、面試考場地點和面試成績在獻縣人民政府官網公布。
(四)公布考生綜合成績、確定進入體檢考生名單
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綜合成績(保留2為小數)。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同一崗位末位出現綜合成績并列超出招聘計劃的,采取依次按筆試成績高者、學歷高者、院校錄取批次高者、基層工作經驗長者優先的辦法確定排名,若仍不能區分排名,則另行加試。在此后的體檢、資格復審、考察、公示環節發現問題需要遞補時,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也按照此排名順序確定。
綜合成績在獻縣人民政府官網公布。
(五)體檢
體檢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前一天確定體檢醫院。根據招聘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付。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員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名順序進行遞補。
(六)資格復審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資格復審環節。資格復審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組織實施。主要審核報考人員個人檔案等相關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資格;逾期不提交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名順序進行遞補。
(七)考察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會同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回避原則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員資格,報考教育類崗位人員,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擬聘人員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名順序進行遞補。
(八)公示
擬聘人選在獻縣人民政府官網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九)聘用
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獻縣融媒體中心聘用人員報縣委組織部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報縣人社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關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資格復審、考察、報到等情況,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超過規定時間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組織機構
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2021年獻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由縣人社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工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由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附件: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