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肇慶高新區中小學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招聘教職員20人公告
2021年12月廣東省肇慶高新區中小學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招聘教職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肇人社規〔2019〕3號)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我區中小學面向高校招聘事業編制教師一批,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廣東省肇慶高新區教育局下屬中小學共招聘20名教職員(詳見附件1《2021年12月廣東省肇慶高新區中小學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招聘教職員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列入國家招生計劃、具備派遣資格的2022屆或符合擇業期政策(詳見《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個別緊缺學科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正在處分期內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未滿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它情形。
三、報名時間辦法和要求、資格審查
1.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者可在2021年12月04日8:30—12:00到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等高?,F場報名(其他高校的地點及時間待定)。無需繳納報名考務費,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應聘報名者須提交以下材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貼大一寸免冠彩照相)(附件2)、身份證、畢業證書(暫未獲得的應屆生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和成績表)、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22年畢業生<含符合擇業期政策或暫緩就業政策的畢業生>需承諾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合同)、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及獲獎材料等(現場交驗原件留存復印件),暫緩就業或擇業期的考生需要提供學歷證、學位證,暫緩就業協議書。
提交材料應按上述所列順序疊好。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咨詢及聯系電話:肇慶高新區教育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758—3103815。
3.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設置的專業名稱和代碼或崗位要求的具體專業名稱選擇相對應的崗位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所使用學歷與專業要對應(即以同一畢業證書上的學歷與專業為準)。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本次招聘考試前由肇慶高新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進行資格審核。報名者填報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或開具各種假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經資格復審合格后,由肇慶高新區教育局通知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到現場所設招聘面試地點統一參加面試。
5.執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就業擇業期內的畢業生(含出國(境)留學回粵就業的廣東省戶籍高校畢業生)享有與應屆畢業生同等的待遇。
四、考試
本次招考實行競爭性選拔,采用直接進行面試。
1.面試人選:資格審核合格的報名者中擇優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選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確定;如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未達到1:3比例,則按實際符合條件的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試講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評考生的專業知識和綜合分析、臨場應變、組織協調等能力。
3.時間地點: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面試具體時間和注意事項等由肇慶高新區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招聘資格。
4.成績公布: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五、簽訂三方協議、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對考生進行排序,并按崗位招聘人數在考生排序中等額確定入圍下一階段人選,鑒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約定以合適的方式簽訂《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自帶高校三方協議)。并按規定程序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為入圍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體檢不合格的,不列為考察對象。
六、公示與聘用
(一)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名單分別在肇慶高新網予以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二)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正式編制人員,按事業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相關待遇,享受五險一金,可申請入住人才公寓。
七、注意事項
1.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身份證和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2.體檢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棄招聘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遞補人選。是否遞補體檢、考察和聘用人選,由肇慶高新區教育局按程序報批。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
(1)被聘用人員超過規定報到時間15天仍未到用人單位報到的;
(2)被聘用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詳見招錄就業協議書)仍未取得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
4.被聘用人員原則上在肇慶高新區服務不低于5年(含試用期),否則,根據就業協議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考察、考核不合格除外)。
5.取消聘用資格的,依法解除協議。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6.結合最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參加考試的考生要注意以下事項:
(1)參加的考生須主動出示健康碼綠碼,接受體溫檢測,并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
(2)在報名(考)點內,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防疫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各項防疫措施。
本公告由肇慶高新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21年11月廣東省肇慶高新區中小學面向高校崗位表.xls
廣東省肇慶高新區教育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