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州專項招聘應屆公費師范畢業生71人公告
恩施州公開專項招聘2022屆公費師范畢業生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專項招聘有關政策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8〕75號),現面向2022屆公費師范畢業生公開專項招聘教師71名。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單位及崗位
詳情見附表《恩施州公開專項招聘2022屆公費師范畢業生崗位計劃表》。招聘單位崗位計劃有空崗的可以由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在縣域內調劑使用,不受學校和學科崗位限制。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集中報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17時30分止。集中報名結束后,公費師范畢業生可以自行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聯系報名。
2.報名方式:集中報名期間,請有意向者按招聘計劃表的聯系方式與招聘單位聯系報名有關事宜。
3.資格審查:應聘人員報名時,請提供下列相關資料供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填寫《事業單位公開專項招聘公費師范畢業生報名表》;2022屆公費師范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生證、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單位要嚴格審查應聘人員資格,審查結果及時通知本人。
(二)組織考核。本次專項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辦法進行雙向選擇,也可根據需要采取適當方式進行測試。各招聘單位應對報名人員進行嚴格考核,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思想作風、敬業態度、學習成績、工作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政策規定等。
(三)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實施。
(四)確定擬聘人選。根據考核及體檢結果,招聘單位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
(五)公示擬聘對象。擬聘用人選在招聘公告發布范圍內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發現有不符合選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取消其招聘資格。
(六)備案及聘用。公示結束后,擬聘人選報人社部門備案。擬聘人選一經聘用,須與學校簽訂最低服務5年以上承諾協議,按事業單位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管理,實行崗位聘用,合同管理,享受相應待遇。
五、防疫措施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從招聘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六、工作紀律及要求
公費師范生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各縣市人社局、教育局、州直相關學校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肅工作紀律,切實組織實施好專項招聘工作,凡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本公告未明確事項,按事業單位公開專項招聘的現有相關規定執行。
恩施州教育局
2021年12月3日
附件1:恩施州公開專項招聘2022屆公費師范畢業生崗位計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