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蘇省宿遷市市直教育系統招聘教師59人公告
江蘇省宿遷市市直教育系統2022年面向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宿遷市市直教育系統面向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正式事業編制)59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宿遷概況
宿遷市于1996年7月經國務院批準設立,轄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宿豫區、宿城區、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湖濱新區、蘇州宿遷工業園區、洋河新區,總面積8555平方公里、總人口592萬,是“水產之鄉”“名酒之鄉”“花卉之鄉”。宿遷素有“第一江山春好處”的美譽,懷抱洪澤湖、駱馬湖“兩盆清水”,坐擁大運河、古黃河“兩大河流”,是全國唯一具有“兩湖兩河”特定地理標識的地級市,也是“江蘇生態大公園”,先后榮獲中國人居環境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全國水生態文明城市、全國文明城市等稱號。2019年底,徐宿淮鹽鐵路通車運營,宿遷正式進入“高鐵時代”,此外,合宿新鐵路、宿連航道、大興通用機場等項目順利推進,宿遷全方位開放格局正加速構建。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
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師范類專業畢業生(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
2020年和2021年未就業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需在報名開始之前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2022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應聘時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其他情形按社會人員報名。
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是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
四、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各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等條件;
4.志愿在宿遷市市直教育系統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5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
(2)曾被開除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3)受到記大過、留黨(留校)察看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4)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
(5)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考生在本次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遷市教育局組織,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和公示、體檢和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遷市教育局網站和相關高校就業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公告、崗位簡介表、考察標準、體檢標準等)。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工作由宿遷市教育局組織實施,通過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所有報名者免收考試費用。
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為2021年12月11日8:30-16:30,地點在江蘇師范大學泉山校區大學生事務服務大廳(西教2號樓一樓)。報名考生下載報名表(附件2),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對照本次公告公布的崗位進行填報,每人僅限填報一個崗位。報名考生須攜帶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1.報名表(一式兩份);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3.所在學校出具的信息完整蓋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4.師范類專業畢業生證明,所在學校院系出具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證明或《成績表》;5.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6.本人2寸照片2張。上述1-5項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復印件。2020年、2021年擇業期內未就業的考生還需提供《擇業期內未就業承諾書》(見附件3)。
報名考生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簡介表》中的專業、學歷、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通過資格復審的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學科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資格復審現場公布。
(三)考試。考試由宿遷市教育局組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在資格復審后兩日內通知到考生(詳細的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考試方式根據報名情況確定(報名成功人數超過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必要的筆試,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采取演課形式)??荚嚦煽冺氝_到60分為合格,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考試結束后,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筆試成績不計入下一招聘環節,面試成績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四)考察和公示。考察在考試結束后即組織實施,通過個別訪談、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合格人選為擬聘用人員,簽訂三方協議,并在學校就業信息平臺進行擬聘用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公示無異議人員作為入圍體檢環節的人選。
(五)體檢和聘用。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實施。體檢合格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人選,在宿遷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各招聘單位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由宿遷市教育局決定不予錄用。體檢、聘用時間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工作,在考察環節考生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體檢、聘用等環節出現的崗位空缺,均不再進行人員遞補。
(六)聘后管理。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宿遷市教育局報市人社部門備案,辦理相關聘用審批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服務期內,聘用人員不得調動、借用、不接轉人事檔案,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其他
本簡章由宿遷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7-84389575(宿遷市教育局教師工作處)
監督電話:0527-84389210(宿遷市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0527-84359272(宿遷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宿遷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