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涼山普格縣應急管理局招聘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人員29人公告
普格縣應急管理局公開招聘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人員公告
為了增強普格縣應急救援力量,提高普格縣綜合應急救援能力,隨時保證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人員充足,經過普格縣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同意普格縣應急管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應急救援工作人員。按照“公平、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人員29名,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普格縣政府網上公告http://www.pgx.gov.cn/zfxxgk/zfxxgknr/tzgg_30945/)。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名額
本次招聘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人員29名。
(二)招聘崗位及崗位要求
救援人員崗位要求:年齡18—30周歲(以2021年12月9日為限,退役軍人放寬至32周歲),限男性,初中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身高162cm以上;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優先。
(三)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紀律性強,自愿從事本工作,服從崗位調整安排。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政治堅定,道德品質好,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規和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具有普格縣戶籍或居住證明(2021年12月9日前戶籍已在普格的或者普格生源地考生)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在各級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在編在職人員。
6.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有吸毒史(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9.現役軍人。
10.在讀學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11.其他不適合從事崗位工作要求的情形。
二、報名
(一)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資格審查工作由普格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審核和考核工作中的資格確認。在整個招聘中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1.報名時間: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9:00—17:30)
2.報名地點:普格縣應急管理局10樓會議室(普格縣政文西路19號)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等事項按以下程序進行:
1.考生需提供:畢業證、學信網上打印電子注冊備案表、戶口簿、身份證、退伍證、資格證(所報崗位有要求的須提供)、近期同底免冠1寸證件照3張。以上證件審原件收復印件(1份)。
2.資格初審。報考人員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根據報考者提供的材料,對照崗位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三、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體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面試成績占30%,體能測試成績占70%。
(一)體能測試
1.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進入體能測試環節,體能測試當日考生憑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入考場,證件不齊的取消體能測試資格,責任自負。考生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體能測試場所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出現的名額空缺不遞補,體能測試正常進行。
2.體能測試內容。
救援人員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鍛煉評分標準》執行。測試項目及分值:立定跳遠(25分),1000米跑(25分),俯臥撐(25分),仰臥起坐(25分)。
3.體能測試成績公布。體能測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二)面試
1.面試當日考生憑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入考場,證件不齊的取消面試資格,責任自負。考生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達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由此出現的名額空缺不遞補,面試正常進行。
2.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
3.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考試工作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公布實際參加考試人員的總成績(含面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
四、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體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5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同時進行吸食毒品尿液檢驗(簡稱尿毒檢)。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集合地點等另行通知。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復檢
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的要求,在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進行復檢;在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考生在上述項目未達合格標準的,應在完成復檢后離場。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其中尿毒檢為陽性的也確定為體檢不合格。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試作弊處理。
體檢和復檢費用均由體檢者自理。
五、政審
體檢合格進入政審,考生政審需攜帶普格縣應急管理局發放的政審表至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鄉鎮(街道)、村組(社區)簽字、蓋章。
六、聘用及管理
政審合格人員與普格縣應急管理局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限為1年,其中試用期1個月。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考核情況由普格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決定是否續簽。不予續簽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解聘手續。新聘用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人員上崗前由普格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統一組織業務培訓。
根據綜合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和崗位性質,綜合應急救援隊員實行24小時執勤備戰工作制度、輪休制度,有特殊事宜另行安排。執勤備戰工作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條令條例、規章制度及合同約定。未盡事宜以簽訂的正式勞務合同內容為準。
七、薪酬待遇
新招聘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人員實行月薪制,月基本工資為3000元(包含個人購買五險部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在基本工資的基礎上執行崗位工資、優秀隊員獎金、出勤補貼。救援隊伍人員伙食由縣應急管理局統一安排;每人額外購買600元每年的意外傷害保險;服裝及住宿由縣應急管理局統一標準供給,人員編入執勤班組統籌安排住宿。
八、相關事項提示
1.請考生在整個招錄期間確保通訊暢通,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應主動及時告知招聘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面試、體能測試都需憑本人身份證參加,請妥善保管。
3.本次招考有關崗位調整、考試總成績等相關事項公示均在普格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請考生主動、及時查看相關公告。錯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一概由考生本人負責。
4.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請各位考生嚴格按照防控要求執行。
5.咨詢電話:0834-4774667(普格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
普格縣應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