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岳陽平江縣鄉鎮衛生院招聘50人公告
2021年平江縣公開招聘鄉鎮(街道)衛生院成熟型人才公告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促進人才向基層流動實施方案》(湘辦〔2019〕85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在鄉鎮(街道)衛生院現有臨聘醫衛專業人員中采取考核方式招聘50名成熟型專業技術人才充實到鄉鎮(街道)衛生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人員管理:列入相應事業單位編制,實行聘用制管理,其崗位等級待參加單位競聘后確定。
三、招聘計劃:根據《關于鄉鎮(街道)衛生院現在臨聘醫衛專業人員擇優入編用編計劃的批復》(平編辦發〔2021〕89號),本次計劃招聘50名醫衛專業技術人員。
四、報名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綜合素質優,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愿意為平江衛健事業發展貢獻才華;
5.具有國家認可的中專及以上學歷,目前在平江縣鄉鎮(街道)衛生院工作且連續工作5年以上,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或衛生技術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急需緊缺醫衛專業技術人才。
6.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平江縣內衛健系統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五、招聘程序
發布公告—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1.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
2.開考比例:本次招聘考試不設開考比例。
3.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簡章,填寫《平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社保繳費證明、單位工作證明及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報考人員必須對報名所提供的信息和資料負責,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考核滿分100分,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5.體檢
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如出現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替補不超過2次。
6.考察(含資格終審)
體檢結束后,由縣衛健局對體檢合格者采取走訪調查、座談、查閱檔案資料(同時進行資格終審)等形式進行全面的考察,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如有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替補不超過2次。
7.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
(1)根據考核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平江縣政府門戶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2)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出現崗位空缺時不再遞補。
8.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人員,經縣人社局審核備案后辦理入編、聘用等相關手續。
六、招聘紀律
本次招聘由縣衛健局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派駐衛健局紀檢組負責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縣人社局負責指導和監督。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程序和紀律要求進行,凡違反程序或工作紀律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文件嚴格追究責任,進行嚴肅處理。
七、有關規定
1.聘用人員在規定期限內不到單位報到上班或不能提交個人檔案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其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2.本次招聘工作實行誠信報考,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報考承諾書》的要求。如出現弄虛作假、違紀違規、隨意放棄的,記入平江縣考試誠信庫,3年內不得參加平江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因特殊原因放棄的,須提前向平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書面說明。
3.所有聘用人員需與單位簽訂最低服務期限協議書,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期限為五年,未滿最低服務期限不能調整工作單位。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有以下行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調離本單位;②參加外縣(市、區)公開選調考試等;③辭職。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務年限,聘用人員須賠付違約金。
咨詢電話:0730-6699973(平江縣衛健局人事股)
0730-6292370(平江縣人社局事業股)
監督電話:0730—6263535(平江縣紀委監委)
0730-6699907(平江縣紀委派駐衛健局紀檢組)
平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江縣衛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