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內蒙古包頭市審計局直屬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
2021年包頭市審計局直屬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包頭市審計局所屬事業單位專業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包頭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辦法》相關規定,經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同意,決定就空缺崗位進行人才引進。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數量及崗位
事業編制專業技術崗位人員1名。
二、引才對象
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中一流建設學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號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學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號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應學位及以上。
三、引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品行端正,服從組織安排。
(四)取得與報名專業一致的學歷學位證書,碩士研究生需要同時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及對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五)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見附件1)。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七)發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93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學位或正高級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45歲(1976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八)在職應聘人員在資格審核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的同意參與人才引進證明。證明須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報考人員隱瞞工作經歷或現工作單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列入本次引進范圍:
1.在讀的全國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2.有關高校的分校、獨立學院畢業生,委托培養、定向培養和合作辦學的畢業生及第二學歷、學位的畢業生;
3.包頭市內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及從包頭市內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聘)未滿6個月的人員;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人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
5.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錄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6條所列回避關系情形的人員。
9.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引才程序
人才引進嚴格按照發布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手續辦理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通過包頭黨建(http://www.btdj.gov.cn)、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baotou.gov.cn)、包頭市審計局官網(http://sjj.baotou.gov.cn)、“包頭審計”公眾號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組織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位考生只允許使用1個專業報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包頭市審計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度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報名登記表》電子版和本人簽字的紙質版掃描件(見附件2)。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掃描件。
3.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含本科階段及研究生階段)、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含本科階段及研究生階段),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掃描件。
4.近期藍底一寸照片電子版(面試時攜帶3張)。
網上報名時間從發布公告之日起至12月31日24:00止。報名人員將上述報名材料的電子版和掃描件壓縮至一個文件包(命名為:姓名+報名材料)發送至btsjjrsk@163.com,并電話聯系0472-5171983進行確認。
(三)資格審查。由引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網上報名材料審查合格后,參加面試人員需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在面試前進行復審。資格審查貫穿高層次專業人才引進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材料或偽造、更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引才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人才引進計劃崗位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比例不低于1:3,對緊缺急需且達不到比例的崗位,經請示市人才辦批準同意后,可調整比例組織開展面試。
(四)面試。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組織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并列,組織加試。面試全程錄像,音像資料永久保存。面試組對面試結果出具書面意見。面試結果將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和其他事宜將通過“包頭市審計局”官網、“包頭審計”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體檢與考察。體檢、考察工作由引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體檢醫院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進行。考生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規定及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規定和要求,根據招聘崗位的條件,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等各方面表現,經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形成考察結果報告。考生應在15日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檔案重點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對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考生取消其錄用資格。
因未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中途放棄,出現空缺名額時,按照面試成績高低依次進行等額替補(成績并列的加試)。體檢和考察環節分別只遞補一次。
(六)公示。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經引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提交黨組會議研究確定為擬引進高層次人才對象,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七)手續辦理。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和市委編辦審核同意后辦理人事、編制手續。
局屬事業單位與引進人才簽訂聘用合同。引進人才服務期不少于5年。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手續辦理等引才程序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引才資格。引才工作遵守誠信原則,報名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引才工作紀律的,一律取消引才資格。
(二)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要求,需要回避的人員不得參與引才工作。
(三)根據《包頭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2021〕13號)和當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才引進各環節工作安全。
(四)報名人員需保持報名時填寫的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附件一:包頭市審計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度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崗位表
附件二:包頭市審計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