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荔灣區昌華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公告
廣州市荔灣區昌華街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昌華街道辦事處工作需要,現我街道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具體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報名,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和數量。
昌華街綜合保障中心出管員2名。
三、具體要求及待遇。
(一)報名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感強,熱愛基層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無私奉獻精神;身體健康,能適應晚上巡查工作。
2、男性45周歲以下(1976年12月1日后出生)、女性40周歲以下(1981年12月1日后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3、熟悉電腦基本操作,普通話、粵語流利,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有參加邪教組織經歷的;從事過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道德品質上有劣跡行為的;有違法違紀記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等。
(二)福利待遇:
全年總收入5萬元左右(含法定“五險一金”,包括單位和個人部分)。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和資格審核。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報考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到報名地點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7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荔灣區恩寧路逢慶首約33號之二昌華街政務服務中心三樓(昌華街綜合保障中心),聯系人:賴先生,聯系電話:81958612。
3、報名所需材料:報考人員直接從網上下載《荔灣區昌華街合同制出管員招聘報名表》一份,并填寫打印好,連同其它報名材料一起提交。報名時應聘者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戶口簿(需復印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張,進行資格審核(查看原件,收取復印件)。應聘人員不管是否錄用,所交資料不予退回。
4、資格審核: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有參加邪教組織經歷的;從事過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道德品質上有劣跡行為的;有違法違紀記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等。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職位所必備的政治理論、崗位知識、文字表達等方面的能力及經驗。由街道統一組織,筆試時不得攜帶手機等電子智能設備,采用閉卷的方式進行。
2、電腦測試:電腦辦公軟件實際操作,由用人部門組織。
3、面試:按招聘職位1:3比例依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在協調溝通、舉止儀表、個性特征、口頭表達能力、崗位知識等方面,對招聘職位的適應程度以及分析解決問題等能力。面試由街道組織。
4、成績構成:按筆試成績40%、電腦測試10%、面試成績50%的比例構成綜合成績。
(三)體檢。
街道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招聘職位1:1比例確定入圍人員,擬聘用人員需提供的資料:由招聘單位指定體檢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表(費用自理)、無犯罪記錄證明。體檢參照事業單位錄用的體檢標準,體檢不合格的,將根據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一并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五)聘用。
街道綜合評議總成績和體檢結果,確定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實行1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后考核合格,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按照《昌華街一隊三中心工作人員管理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昌華街道辦事處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