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興市南湖區畜牧獸醫站招聘編外用工6人公告
嘉興市南湖區畜牧獸醫站公開招聘編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興市南湖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嘉興市南湖區畜牧獸醫站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用工6名,從事駐鳳橋鎮、余新鎮屠宰場協檢員等相關工作。
一、招聘條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語言表達等能力,工作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
3.具有嘉興市戶籍且居住在市本級(或在嘉興市本級已經購房定居),男性,年齡原則上在45周歲以下(1971年12月12日后出生),具有動物檢疫員職業資格證書或畜牧技術員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放寬到50周歲以下。
4.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或高中)及以上學歷;
5.專業要求:專業不限;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受過刑事處罰的;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使用限制期內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其他不宜應聘的。
二、報名方法
1.報名時間:2021年12月13日—12月17日。報名咨詢電話:0573-82838496(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報名方式: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需填寫《嘉興市南湖區畜牧獸醫站公開招聘編外用工報名表》(附件1)電子版,連同身份證、畢業證書、資格證書、近期1寸免冠證件彩照及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電子版打包發送到電子郵箱252085967@qq.com,打包件統一以“應聘+姓名”命名。
報名人員經初審后(初審意見將于報名截止日后3個工作日內發至報名人員郵箱),符合條件的將通知參加考試。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資格復審。考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明原件。
2.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和考察。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合格者由聘用單位進行考察。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從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4.公示。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5.聘用。聘用人員須服從組織安排,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到手續,對無正當理由逾期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遞補錄用。聘用后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未取得畜牧技術員職業資格證書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員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6.本次招聘將建立備用人才庫,除直接錄用的人員外,其余面試合格人員都進入后備庫,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有效期內根據實際用人需求,對符合遞補條件的崗位,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遞補體檢、考察對象,符合條件直接遞補錄用。當后備庫剩余人員數量不足5人或遞補崗位數量超過后備庫剩余人員名額1/4以上時,將重新啟動招聘程序。
7.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湖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全權解釋。
四、有關待遇
按照南湖區區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人員相關待遇執行。
五、其它事項
報考人員參加相關面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六、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據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應聘人員復審和面試過程中須戴好口罩,出示身份證及當日健康碼,攜帶《個人健康申報表》(附件2),按指引標識進入場所。根據全國區域疫情形勢變化,對自中、高風險地區來嘉興應聘本次崗位人員,須提供近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的證明材料(IgG和IgM同時陽性的,須進行核酸檢測)。相關防控要求根據嘉興市防控辦通知精神實時調整。報考人員在面試、體檢等過程中須做好防范工作并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嘉興市南湖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
2021年12月12日
附件1: 嘉興市南湖區畜牧獸醫站公開招聘編外用工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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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身份證號 |
貼 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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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性別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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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婚姻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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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工作單位及 職務(或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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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學位 |
全日制教育 |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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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 教育 |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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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
固定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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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家庭成員及社會關系 |
稱謂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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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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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工作簡歷 |
從高中開始寫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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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諾報名提供信息真實可信,如有不實,愿意承擔一切后果。簽名: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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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初 審意見 |
附件2:
個人健康申報表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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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考證號 |
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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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單位 |
報考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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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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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考前(筆試前提交;無筆試的面試前提交)14日內是否有以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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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現發熱、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癥狀。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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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屬于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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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居住地有被隔離或曾被隔離且未做核酸檢測。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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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從省外中高風險地區入浙或返浙。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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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從境外(含港澳臺)入浙或返浙。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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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已發現無癥狀感染者有接觸史。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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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與來自境外(含港澳臺)、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有接觸史。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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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共同居住家庭成員中是否有上述1至7的情況。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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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諾:我將如實逐項填報健康承諾,如因隱瞞或虛假填報引起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而影響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自愿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染病防治法》和《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等法律法規的處罰和制裁。 承諾人簽名: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