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市委宣傳部部屬事業機構選調方案
中共周口市委宣傳部部屬事業機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方案
根據工作需要,周口市委宣傳部下屬周口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服務中心,決定在周口市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
一、單位基本情況
周口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服務中心,正科級規格,財政全供事業單位,隸屬于周口市委宣傳部。
主要職責:承擔精神文明建設的調查研究、宣傳教育、活動策劃、經驗推廣,以及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網上申報材料審核、實地測評點位排查等輔助性工作;負責志愿服務的項目管理、活動組織、注冊登記、業務培訓,和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策劃、項目實施、教育培訓等事務性工作;負責周口文明網、公益微信等新媒體平臺運行維護的技術性工作;承擔宣傳思想文化領域其他有關工作。
二、選調人員崗位
周口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全供事業編制),10名。詳見《周口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選調人員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人員范圍
周口市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副科級及以下工作人員(不含中小學校教育專項編制人員)。
(二)選調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及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文字功底扎實;
4.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1日,歷次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
6.干部人事檔案中無影響使用的問題。
7.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優先選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未滿所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5.新進入事業單位尚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6.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精神,不得應聘選調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選調崗位;
7.本人檔案造假,干部基本信息不實,未經組織認定或認定不準確,或對組織認定結果拒不簽字的;
8.法律、政策規定不得參加選調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
1.凡符合選調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12月13日8:00—12月17日17:30;報名郵箱:xcbzzgbk@163.com。報名時須郵箱發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掃描件,《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及《誠信承諾書》(詳見附件2、附件3)手寫簽名掃描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電子版。
3.根據選調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審查,凡發現報名者與擬選調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選調資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報名者本人承擔。資格審核工作貫穿選調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五、考試內容和方法
此次選調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時間均另行通知。
(一)筆試
1.為應知、應思、應用知識,滿分為100分。
2.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應試者參加測評前應接受健康碼查驗及體溫測量,健康碼為綠碼及體溫測量合格的方可參加測評。
(二)面試資格確認
1.根據筆試成績,按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若出現末位成績并列超出限定比例時,并列人員一同進入面試。
2.進入面試人員需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相關資格證件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份、《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誠信承諾書》(一式2份)詳見(附件2、附件3)以及單位同意報名證明(單位及主管部門加蓋公章)、檔案中證明在編在崗的相關材料(單位及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參加資格確認。
資格確認時,發現應試者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三)面試
1.面試滿分100分。
2.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擬選調職位人數與參加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有關規定執行,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理。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
因體檢出現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五)考察
考察由市委宣傳部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考察。通過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的黨組織,對其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并注意聽取群眾意見。
因考察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或出現不得參加選調的情形影響考察結果造成的空缺,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進行體檢和考察。
六、選調
(一)根據筆試、面試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選調人員數量不多于10人。
(二)3個月試用期滿后由市委宣傳部進行綜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職,原則上連人帶編劃轉;不合格者,取消選調。
七、紀律要求
1.公開選調工作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規定程序辦事。
2.從事公開選調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者有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關于回避規定所列親屬關系的,要實行公務回避。
3.對違反公開選調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取消工作人員資格。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取消選調資格。
八、其他
市委宣傳部根據選調工作開展情況和有關政策要求,對選調工作方案進行調整和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394—8269643
紀檢監督電話:0394-8282581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1:周口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崗位計劃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