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雄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45人公告
來源:中國雄安官網
2021-12-14 11:21:33
雄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為全面加強雄東臨管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經縣政府研究同意,以勞務派遣方式招聘交通警務輔助人員15名,治安警務輔助人員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數額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縣外應聘人員不承諾戶籍遷入);
(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三)身體健康,形象良好,具體條件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四)招聘崗位及具體條件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3.曾被開除黨、團籍的;
4.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5.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2021年12月14日9:00至12月25日17:00。
(二)報名網址:http://47.97.159.232:9797/
(三)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注冊個人基本信息、照片上傳、報名、查詢資格審核結果、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查詢成績等均通過網絡進行。請報考人員在指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網站報名。上傳的本人電子照片具體要求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藍底或白底小二寸證件照,JPG 格式,文件大小不超過1MB)。上傳附件內容要求:畢業證書、學信網證明、身份證、退伍證。(證件需合并為一張PDF格式掃描件,文件大小不超過5MB)
(四)資格初審合格,繳納報名考務費100元。繳費截止時間至2021年12月27日5:00。(繳費設置為網銀支付,支付時備注好報名人身份證號。)
(五)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報考人員必須承諾報名信息真實有效,對提交審核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事實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記入誠信檔案。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QQ群:雄縣警務人員招聘群。
三、招聘程序
鑒于疫情防控形勢,體能測試、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 等時間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QQ群另行通知。
(一)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為:①縱跳摸高②10米×4往返跑③男子1000米跑,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如下:
其中10米×4往返跑與1000米跑按用時長短由低到高排名,設置單項總成績1000米跑為45分、10米×4往返跑40分,按名次高低依次遞減0.1分,如1000米跑第一名45分,第二名44.9分。縱跳摸高成績分為6個標準,如大于等于265厘米記為15分、小于265厘米大于等于255厘米記為12分,以此類推,低于215厘米記為0分(不包含215厘米)。
體能測試三項綜合成績排名,按進入筆試人數與報考人數的1:1.5進入筆試環節,并登錄報名網址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時事政治、公安基礎知識等,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排名按通過人數與筆試人數的1:1.5進入面試。
(三)面試
面試內容:工作適應能力、應變與自我控制能力、語言表達與儀表舉止等。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比例內末位綜合成績并列的結合體測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進入體檢環節。
(四)體檢
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比例內末位總成績并列時,優先進入體檢的順序為:①面試成績高的;②全日制院校畢業學歷層次高的;③符合報考崗位規定學歷畢業時間早的。
初次體檢不合格人員允許復查一次,復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有關規定進行。
(六)公示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均面向社會公布,公示期為七天。
對體檢、政治考察以及公示期間經舉報查實的不合格人員,不予聘用,依次遞補。
四、人員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為四年,雄縣公安局負責人員的日常管理使用。合同期滿,經雄縣公安局考核合格后,可與勞務派遣公司續簽聘用合同,續簽合同期限不超過五年。
聘用人員基本工資標準比照本縣同類人員同等待遇。崗位津貼、值班加班補貼、績效等根據工作實際考核情況發放,最高1000元每月。
統一發放帽類、服裝類、鞋類等四季輔警服裝及標識,單位可提供食宿。
本公告由雄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監督舉報電話:0312-5821110。
雄縣公安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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