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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泉州南安市部分公辦學校專項招聘教師80人公告

來源: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12-15 15:34:55

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引進優秀教育人才師資,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等有關規定精神,結合教學工作需要,決定組織南安市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80人,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等詳見《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間出生);

6.取得與招聘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以及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語文崗位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7.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嚴重違紀違規等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報考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和同意入職查詢書面材料,未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經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后,如果經查詢反饋有《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專項行動的通知》(泉檢發〔2019〕14號)、《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制度(試行)》(泉檢發〔2019〕15號)規定不得或不宜從事教育行業的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

在職人員報考時應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并在報名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報考人員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人員,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網址: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

2.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1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所學專業與所需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報考人員的專業、學歷和學位條件三者之間需一致。

3.2022年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最遲須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報考人員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2021年12月15日)。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最遲須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

(三)招聘對象

第1類:取得國內外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第2類: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部屬院校本科優秀高校畢業生,取得學士學位。

三、報名

采取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招聘,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電子郵件提交相關的報名材料。

(一)報名時間: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30日,聯系人:陳老師,聯系電話:0595-86367819。

(二)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將報名所需材料壓縮并發送到郵箱najszp@163.com進行網絡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郵件主題及壓縮包文件命名均為“崗位代碼+招聘崗位+姓名”。

(三)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間、地點視網上報名情況和疫情形勢另行通知。地點一般設在省內外師范高校或南安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四)報名所需材料(網絡報名提供電子掃描件)

1.《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簽名后掃描)。其中,主要簡歷應從高中(中專)階段填寫起,按照高中(中專)、大學、工作的順序分階段填寫至今。對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判斷的,將取消報名資格。

2.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考生信息表(見附件3,直接報送excel格式電子版)。

3.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2022屆畢業生暫未發放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由本人提交承諾可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有關證書的承諾書、所在學校提供可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有關證書的書面說明,但2022年7月31日前必須提供所有原件,否則不予聘用。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提供《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書面承諾書 》(附件4)。

4.未就業畢業生應提供就業報到證。

5.公費師范生應提供公費師范生培養就業協議書。

6.在職人員報考時應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7.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資格審核

根據招聘條件與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確定為參加考試人員,由南安市教育局通知考生參加考試。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聘用階段的復核結果為準。

(六)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報考人員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有效、準確無誤,以便及時通知面試時間安排及相關考務信息;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或聘用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3.本次公開招聘活動中,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招聘崗位重復報考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四、筆試加分手續辦理

符合省、市有關事業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定的報考人員應關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m)相關通知,并按要求辦理加分申請手續。申請加分所需材料條件提交等具體事宜將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實施細則》(閩退役軍人廳〔2019〕33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且服務期滿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報考人員,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除閩人發〔2006〕10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報考人員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員名單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原始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五、考試

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南安市教育局商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后報泉州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方可開考。

(一)考試方式: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或僅面試,具體形式另行通知。

(二)筆試

1.筆試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教育綜合知識、專業知識、學科知識等。

2.筆試原始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線為60分,在筆試合格線上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為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未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將不予確定為面試對象。

筆試成績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7天。

(三)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對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采取片段教學、現場問答等方式進行。

1.考生根據隨機抽取的南安市現行高中(或小學)相應學科教材內容進行備課(時間為45分鐘);

2.考生進行片段教學(時間為15分鐘以內);

3.考生回答指定問題(時間為3分鐘以內)。

4.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片段教學和回答問題結束后,由評委打分,每位評委評定的考生考試成績=片段教學×90% + 回答問題成績×10%。評委評出的考生考試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該平均分即考生面試成績,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四舍五入),評委由7人組成。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達到合格線及以上者方可體檢、考察、聘用。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成績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四)考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

1.考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成績按筆試成績(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合并計算,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四舍五入。

2.考試采用僅面試的,面試成績即考試成績。

六、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在考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考試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者為體檢人選。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以片段教學成績高者為體檢人選。片段教學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考試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排名為準,決定體檢人選。

2.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簽約對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南安市教育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3.考生若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按考生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的體檢人選。

4.女性簽約對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南安市教育局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5.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對考試、資格初審、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綜治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涉及選崗的崗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自主選擇到應聘崗位。考試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面試成績仍并列的,片段教學成績高者優先選崗;片段教學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加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擬聘用人選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過泉州市教育局網站、泉州市人社局網站和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后續招聘相關信息將通過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發布,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查詢。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應下載打印《報考人員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見附件5,以下簡稱《承諾書》),并如實填寫。參加考試、體檢等環節需現場查驗報考人員的動態“健康碼”,“健康碼”須為綠碼方可參加現場招聘活動。

考試當天必須憑身份證、健康碼綠碼、《承諾書》紙質原件并佩戴口罩進入考點。報考人員出入考點應配合做好健康掃碼工作,通過張貼碼主動掃碼。報考人員應攜帶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單,核酸檢測陰性方可進入考點。

(三)聘用人員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學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聘用人員,追回已發放的引才待遇。

(四)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關系,追回已發放的引才待遇。

(五)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

招聘工作接受南安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監督。監督電話:0595-86367869、86385345。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安市教育局和南安市委編辦共同組織。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招聘咨詢電話:0595-86367819。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南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1: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3: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考生信息表.xlsx

附件4: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書面承諾書.doc

附件5:報考人員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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